第200集 新时代户籍制度的前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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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末期户籍探索与宋朝重建:从混乱到体系化的制度转型

一、五代烽烟下的户籍乱局与区域性探索(7-960)

1战乱废墟中的户籍崩塌

五代十国时期,北方政权更迭频繁,从后梁到后周,黄河流域长期沦为战场。

后梁开平年间,朱温为扩充军资,强行“括民实边”

,导致河北户籍“十户九逃”

;后唐天成二年(927),枢密使安重诲奏报:“诸道户口,比承唐末丧乱,流徙居多,田畴荒废,赋税不充。”

战乱不仅造成人口锐减,更使州县版籍散佚——后晋天福年间,户部核查户籍时现,河南道州县“旧籍存者十无二三”

,大量人户或依附藩镇成为“隐户”

,或逃亡山野沦为“流民”

南方十国虽相对安定,但户籍管理亦受限于割据格局。

吴越国钱镠为保障漕运,在太湖流域推行“圩田户籍”

,按田亩肥瘠登记人户,但仅限农耕区域;南汉在岭南实行“疍户”

特殊户籍,将沿海渔民单独编册,却因官吏勒索导致渔民“亡命入海”

这种区域性、碎片化的管理模式,难以形成统一制度。

2各政权的制度试验:从应急到前瞻

-后周世宗的革新尝试:显德二年(955),柴荣下诏“均定田赋”

,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均定河南六十州税赋”

,次在北方大规模核查户籍与田亩。

其核心措施包括:以“户等”

定税额(参照唐制九等户,简化为五等)、焚毁伪冒户籍、鼓励流民归业并给予三年免税。

这一改革虽因世宗早逝未能彻底推行,却为宋朝“版籍”

制度提供了核查方法的范本。

-南唐的“图经”

户籍探索:南唐中主李璟时期,命各州编制《图经》,以州县为单位,绘制“户口田亩鱼鳞图”

,详载人户住址、田界四至。

昇元三年(939),户部侍郎韩熙载建议“按籍定役”

,将人户按资产分为“主户”

(有田产)与“客户”

(佃农),分别承担不同徭役。

这种分类方式直接影响了宋朝的户籍体系。

-后蜀的“科条”

化管理:后蜀孟昶统治时期,颁布《户籍科条》,规定“凡编户,岁终具姓名、年齿、田宅上于县,县上于州,州上于户部”

,形成三级上报制度。

尽管该制度因后蜀灭亡未能推广,但其文书流转程序为宋朝户籍档案管理提供了组织经验。

二、新旧交替之际的制度基因传承

1人口管理的技术积累

五代政权在战乱中摸索出的户籍技术,被宋朝继承展。

例如,吴越国明的“户帖”

(登记人户基本信息的凭证),在宋太祖乾德元年(963)被推广为“天下户给户帖,具载其家口、田宅”

;后周世宗时期的“户等评量法”

(以房屋、耕牛、桑田为标准定户等),成为宋朝“十等户”

划分的雏形。

2边疆与民族地区的管理启示

北方契丹政权的“头下军州”

户籍制(将汉民编入驻防军州,兼行农牧管理),启了宋朝对沿边“熟户”

(内附少数民族)的管理——北宋在陕西沿边设“寨户”

,既按汉法登记田赋,又保留其部族组织。

南方南楚对“溪峒蛮”

的“羁縻户籍”

(不直接征税,以朝贡代赋役),则为宋朝“峒丁户籍”

提供了思路。

三、北宋立国与户籍体系的重建工程(960-980)

1太祖朝的奠基:从“收权”

到“定籍”

-中央集权下的户籍收归:建隆二年(961),宋太祖下令“诸州版籍、户帖、税租簿,委本州判官、录事掌之,岁终上户部”

,将五代时藩镇控制的户籍权收归中央。

乾德三年(965),灭后蜀后,立即“括巴蜀民户”

,将后蜀《户籍科条》修订为《宋初版籍格》,作为全国统一标准。

-“主户”

与“客户”

的制度创设:开宝四年(971),户部奏准:“凡州县户,计其资产,辨其主客。”

“主户”

指拥有土地并承担税役的人户,“客户”

指无地佃农,需登记在主户名下。

这一划分打破了唐以来“良贱分籍”

的传统,以经济地位界定户籍身份,适应了宋朝“不抑兼并”

的土地制度。

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开宝九年(976)全国主户约300万户,客户约150万户,客户占比达33,反映出土地集中的现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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