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鶗鴂昨夜鸣,蕙草色已陈(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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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王林私矿案,我就疑有宗室牵涉,"他指着磁码组成的"黑风口","果然与代王有关。"

次辅递上《宗人府档》,代王在德佑十三年春的"私访边地"记录,恰好与周龙监造马槽的时间吻合。"三虎同谋,证据确凿。"杨一清提笔写下《内阁奏议》,"请陛下即刻下旨,收押代王、冯指挥使及涉案官员。"

奏议的朱批在黎明前传回:"准奏,着谢渊主审,内阁、刑部、玄夜卫协理。"

林缚带着内阁手令赶回代王府时,暖阁内的对峙已到临界点。冯指挥使的刀距谢渊咽喉仅寸许,却在看到手令的瞬间僵住。"陛下有旨。"林缚展开手令,朱红的"钦此"二字在烛火下如两道闪电。

谢渊接过手令,目光扫过垂头丧气的代王与冯指挥使:"你们藏在笔迹里的罪,"他将马槽木板与盐引叠起,"终究藏不住了。"

窗外的风雪渐停,第一缕晨光透过窗棂,照在案上的两道笔迹上,颤笔的阴影终于被阳光驱散。

三法司在都察院大堂会审,案上并置着盐引、马槽木板、笔迹拓片。谢渊请出刑部、礼部、工部三司笔吏,分别验笔、验墨、验木,最终异口同声:"两迹同出周龙之手,刻痕与盐引为同期所留。"

代王的辩护官仍在狡辩:"周龙仿冒王爷笔迹,意图栽赃。"谢渊却取来代王十年前的《藩王谢表》,其中"龙"字的独特笔锋,与盐引批文的笔锋完全相同。"王爷的笔锋十年未变,周龙如何仿冒?"

公堂上下一片哗然,连旁听的百姓都喊道:"笔迹不会说谎!"

涉案的七十余名官员在铁证面前纷纷招认。太仆寺少卿张瑾供出"每槽收周龙二两银",户部主事李某承认"篡改盐引发放记录",镇刑司缇骑营总供认"奉命灭口知情马夫七人"。

供词汇总成册,与盐引、马槽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谢渊指着供词中的"分赃记录":"代王得三成,冯指挥使得三成,周龙得三成,剩下一成贿络各关节。"这张由笔迹勾连的利益网,终于在公堂上完全展开。

德佑帝派来的监审太监叹道:"一笔牵出百罪,谢大人真乃神断。"

谢渊依据《大吴刑律》逐条宣判:代王"通敌叛国、私通边寇",判"削爵赐死";冯指挥使"滥用刑狱、包庇通敌",判"凌迟处死";兵部尚书等七十余官,或斩或流,或贬为庶民。

周龙虽死,仍被追判"通敌首犯",家产抄没入边军饷。当宣判声在大堂回荡时,案上的盐引与马槽木板突然被风吹动,两张纸的笔迹在气流中轻颤,仿佛在为这场迟来的正义点头。

都察院将盐引、马槽木板、笔迹拓片收入"罪证库",匠人们用琉璃罩封存,旁注"德佑十六年盐引案证物"。谢渊在题记中写道:"笔为心舌,墨为肝胆,心不正则笔不正,此乃万古不易之理。"

史馆的编修来抄录案情,看到两迹重合的拓片时叹道:"前人说'字如其人',观此二迹,信然。"他将这段公案记入《大吴史?刑法志》,特别注明"笔迹勾连为破案关键"。

谢渊奏请修订《刑名考》,将"笔迹鉴定"纳入"物证篇",规定"罪案笔迹需经三司笔吏会同验定"。他还建议太仆寺与户部"盐马分掌",严禁同一官员兼领二职,"防权柄过滥生奸"。

德佑帝准奏,并命礼部铸造"验笔铜尺",尺上刻有"颤笔定标",为各地刑官验迹提供标准。铜尺的铭文出自谢渊之手:"尺量笔迹,心量是非。"

片尾

见盐引案的证物前围满观展的官员。一名新科进士指着两迹重合处问:"为何颤笔如此相似?"谢渊答道:"因同怀其罪,故同现其颤,"他望着窗外的阳光,"为官者当记,笔可藏罪,亦可载功,全在一心。"

展柜的玻璃上映出谢渊的身影,与案上的獬豸补子重叠。阳光穿过玻璃,将两道笔迹的影子投在地上,终于合二为一,如同一道跨越时空的警示,永远刻在王朝的史册里。

卷尾

《大吴史?谢渊传》赞曰:"渊治盐引案,不以刑求,迹断,于毫厘笔迹中见党羽勾连,于官官相护中守国法公心。"夫案之破易,心之守难,谢渊以笔为刃,剖开的不仅是一桩通敌案,更是官场积弊的脓疮。宣化的风年复一年吹过代王府遗址,马槽的刻痕早已风化,但那些藏在笔迹里的教训,却在史册中永远鲜活——笔锋即刀锋,可斩奸佞;墨痕即泪痕,当鉴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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