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昭示江南七郡吏官绅魄丧畏刑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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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与米密度不同,可测掺沙量),定验出沙米比例,留存实证。”

谢渊点头,取过兵部令牌递与三人:“持此牌,沿途驿站需提供快船,若遇地方官阻挠,可先扣押,再报某处置。”

三人接牌,齐声领命,旋即退去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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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火下,谢渊取过《大吴律?食货律》,翻至“漕粮掺假”

条:“漕官与士绅勾结,以沙、次米充好者,革职抄家,流放三千里;所涉粮石,充作边军粮。”

墨迹如铁,他想起边军粮官的哭诉:“士卒煮米,锅底沉沙半寸,一碗饭半碗沙,哪能吃饱?”

指尖捏紧律册,指节泛白——今夜查抄,非为追责,是为让边军碗里无沙,让漕运粮里无弊。

玄夜卫指挥使传回密报:“已抵苏州城西废寺,私仓入口伪装‘观音殿’,卫兵四人已控制,正准备破门。

户部郎中测仓外地面,密度异常,确有地下粮仓。”

谢渊立于衙署窗前,望着江南方向,心中虽急却稳——三方同往,各掌其职,官官相护难成。

未几,密报再至:“仓门已破,地窖深三丈,分三层:底层铺沙三尺,中层储米万石(掺次米六成),上层储米五千石(好米二成),沙米混合粮共万五千石。

御史已封存账册,记‘苏州知府与士绅某私分好米五千石,每石分银二分,得银百两’。”

谢渊即刻命人备马,欲亲赴苏州核验——他恐地方官篡改实证,更需亲见沙米之弊,方能让传示各府时有足够底气。

行至半途,遇户部侍郎的亲信拦路,那亲信身着青衫,手持侍郎名帖:“侍郎大人请谢太保留步,言苏州知府乃‘一时糊涂’,愿补缴粮税,望太保暂缓查抄,勿伤江南官绅和气。”

谢渊勒马,目光如炬:“‘一时糊涂’?万五千石沙米,是多少边军的口粮?侍郎若真心为江南,当劝知府伏法,而非为其说情!

若再拦路,便按‘阻挠查案’论罪,连侍郎一并参奏!”

亲信被斥得脸色惨白,不敢再拦,谢渊策马疾驰,马蹄扬起尘土,像要踏碎这官官相护的阴霾。

傍晚抵苏州私仓,地窖口已围玄夜卫校尉,火把将四周照得通明。

谢渊拾级而下,地窖内潮湿刺骨,霉味混着沙粒的土腥气扑面而来。

户部郎中正用密度秤验米:“大人,此米每石含沙三成五,次米六成,好米仅五成,按《漕粮核验式》,属‘劣粮’,不得解京。”

说着递过一碗沙米混合物,沙粒沉在碗底,米粒干瘪带霉,与边军送来的样本无二。

御史台监察御史展开账册,指尖点着某页:“大人,此页记‘元兴三十七年秋,士绅某送好米五千石至私仓,知府分银百两,沙米充漕粮解京’,笔迹与知府平日判案一致,可证其罪。”

谢渊接过账册,墨痕虽淡,却字字如刀——每一笔分润,都是边军的饥肠;每一粒沙米,都是官绅的贪念。

此时,苏州知府被玄夜卫押至,身着囚服,头散乱,却仍狡辩:“谢太保,此仓乃士绅所设,下官只是‘监管不慎’,非故意勾结!”

谢渊冷笑,将沙米碗递至其面前:“监管不慎?底层铺沙三尺,中层掺次米六成,若非蓄意,何以致此?账册记你分银百两,你敢否认?”

知府见实证确凿,脸色骤白,双腿一软,瘫倒在地:“下官……下官知罪。”

谢渊命人将沙米样本分装百袋(每袋附“苏州私仓查抄”

封条),账册抄录七份,分送江南七府。

又召苏州府通判:“命你暂代苏州知府职,即刻组织人手,将沙米中的沙粒筛出,次米折价变卖,好米解送边军,不得有误。”

通判躬身领命:“下官遵旨,定不辜负太保所托。”

入夜,谢渊在苏州府衙拟《江南粮仓自查令》,写道:“今查抄苏州知府私仓,获沙米万五千石、贪腐账册,此乃‘以沙充米’之铁证。

令江南七府,三日内自查所辖粮仓,需玄夜卫、御史台、户部三方同验,若有沙米、次米掺假者,即时上报,若隐匿不报,与苏州知府同罪。”

令末附《大吴律?食货律》相关条款,及苏州沙米样本的描述,处处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此时,玄夜卫指挥使来报:“大人,户部侍郎派人送信给松江知府,让其‘提前处理私仓沙米’,信已截获。”

谢渊接过信,墨迹未干,写着“苏州已败,清沙米,勿留实证”

他冷笑:“侍郎仍不死心,传某令,命玄夜卫江南分司,即刻赴松江监督自查,若松江知府敢销毁证据,就地扣押。”

指挥使领命而去,谢渊望着窗外的火把,心中明白——官官相护非一日之寒,唯有步步紧逼,方能斩草除根。

江南七府自查结果陆续传回:松江知府私仓查获沙米八千石,已被玄夜卫扣押;常州、嘉兴府查出次米掺假,知府主动补缴好米五千石;其余四府无掺假之弊,但皆上报“士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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