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九十一章 霍尔希(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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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r》发行前,霍尔希的巡演规模在1200-2000人之间。

    发行之后,她首次登上麦迪逊广场花园的舞台,12000个座位便全部售罄。

    不在此时签下巨额支票入场,更待何时呢?

    不管是韩易本人,还是瀚音乐、瀚发行和人予管理,都会因为这首2010年代最成功的流行电子单曲而受益匪浅。

    这是重生与奖励赋予他的双重优势,绝无可能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是的,布罗姆利先生。”杰森-阿隆对乔丹-布罗姆利的态度可以用谦恭来形容,他知道面前这位大律师在音乐行业里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也明白如果霍尔希能够获得他的谈判能力加持,能够在未来的事业发展中增添多大助力。

    “韩先生对Halsey和这一计划的莫大信心,我们三个人都能感受到。”

    “合伙企业的具体架构你们看了吗?”

    “看了。”安东尼-李审慎地添上一句,“但如果您能再详细阐述一遍,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您知道的,对于纸面上的一些法律术语,我们并不能非常精准地把握。”

    “没问题。”

    不需要翻阅备忘录,记忆力异常惊人,即使在法律工作者中也属于出类拔萃行列的乔丹-布罗姆利深吸一口气,直接脱稿复述。

    “新成立的Halsey Inc.,瀚音乐30%、瀚发行10%、TGO 10%,总共50%的股权。另外50%属于弗兰基潘恩女士本人。1800万美元的投资额度,将由HMG旗下这三家公司按照比例分别出资。”

    就像韩易之前的规划那样,不管是唱片公司、版权发行公司还是艺人管理公司,都需要在与艺人成立的合伙企业中占股,以便在未来的资本运作中获得更精确的估值。

    “弗兰基潘恩女士,在10年的时间内不得出售或者转让合伙企业的任何股份,除非提前获得合作方的许可。协议规定,阿什莉-弗兰基潘恩必须以‘Halsey’的艺名,或者其他任何由双方事先商定并同意的艺名,在Halsey Inc.发行不少于七张原创专辑,不包括精选集、圣诞特辑和其他节日特辑。”

    “另外,按照两年一张专辑的频率计算,弗兰基潘恩女士14年内所创作的任何作品、拥有的任何版权以及所获得的任何演艺收入,都需要以Halsey Inc.的名义持有并记账……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阿什莉?”

    乔丹-布罗姆利目光灼人地看着阿什莉-弗兰基潘恩。

    “我……可以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已经在圈子里浸淫多年的阿什莉,很清楚合伙企业之于艺人的意义。

    “具体哪些方面呢?”乔丹追问道。

    “几乎全部演艺事业上都是如此。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还是音乐版权和母带版权。”阿什莉放下筷著,拂了拂她一头靓丽柔顺的棕色中发,“它将是我们共同所有的财产。”

    “没错,在我看来,除了1800万美元以外,这是韩先生给予你们最丰厚的礼物。”

    乔丹-布罗姆利满意地笑了起来,他终于让谈判对手说出了他想要她们讲出的话。

    “想想吧,行业里有几个艺人,包括保罗-麦卡特尼爵士在内,能在职业生涯如此早的起步阶段,就拥有自己版权的决策权和支配权?”

    事实的确如此,跟韩易签下普通全约的碧梨-奥康纳、麦迪逊-比尔和安妮-玛丽-尼克尔森,不可能碰得到母带版权。哪怕声势显赫如泰勒-斯威夫特,也必须接受大机器唱片拥有她全部母带版权的现实。

    上一世,不管泰勒再怎么恳求、谈判、威胁与公开发声,都无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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