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七七和丈夫6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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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斗这人,向来把人情世故看得比账本还细,偏偏在称呼上出了个让全家都摸不着头脑的岔子——他管自己好朋友的妻子叫“哥”

起初,我以为是他嘴瓢,毕竟他连“剁椒鱼头”

都能说成“鱼头剁椒”

可后来现,他喊得理直气壮,甚至带着点撒娇的意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的一股亲昵。

我盘问了半宿,他才把下巴搁在沙扶手上,慢悠悠地解释:“她是我大学同学,性格比男生还爽利,当年军训替我扛过水桶,学生会竞选时一拍桌子就把对手噎得说不出话。

我那时候瘦得像根晾衣杆,老跟在她后头跑,她比我大两岁,就让我喊她‘哥’,说是听着气派。

这不,一喊就是十年,改不过来了。”

说这话时,阿斗的脚尖在地板上打着拍子,仿佛又变回那个跟在“哥”

身后的小师弟。

他补充说,后来“哥”

嫁给了他们共同的朋友——一个能把《红楼梦》背到第八十回的眼镜男,婚礼上他还被指定为伴郎,司仪起哄让他喊新娘“嫂子”

,他舌头一拐,脆生生地叫了声“哥”

,全场笑成一锅粥,新娘本人笑得把捧花都砸在了他脑袋上。

如今“哥”

已是两岁孩子的妈,开了家广告公司,名片上印着“x总”

,可阿斗还是照喊不误。

她每次来家做客,阿斗就屁颠颠地端茶递水,嘴里“哥长哥短”

,连我女儿都学会了,奶声奶气地追着人家叫“哥哥阿姨”

我私下里问过“哥”

对此作何感想,她正翘着二郎腿啃苹果,闻言把果核往垃圾桶一抛,笑得眼角堆起细纹:“当年我替他打饭占座、考试时给他传小抄,他喊我一声哥,不亏!”

原来这声“哥”

里,藏着一段能把时间烫出窟窿的热闹青春——有宿舍走廊里追着跑的拖鞋声,有熄灯后手电筒照出的试卷答案,还有阿斗失恋时,“哥”

把他从烧烤摊拖回学校,往他嘴里塞了根冰棍说“没出息,为个姑娘哭成这样”

如今这些往事都成了琥珀,而“哥”

这个称呼,就是那根把琥珀拎起来的线,晃晃悠悠,把二十出头的笑声一直荡到了今天。

那天是腊月廿三,小年,阿斗的“哥”

——如今该叫林总了——拎着两瓶金门高粱和一兜子卤味深夜敲开了我家的门。

她大衣上沾着雪粒子,进门就踢掉高跟鞋,光着脚往客厅地毯上一坐,冲我抬抬下巴:“去,把你家阿斗拎出来,说‘哥’找他清算旧账。”

阿斗正窝在被窝里给闺女讲睡前故事,一听这话,书也不念了,穿着睡衣就蹿出来,笑得牙花子直反光:“哥,你可算来了!”

厨房灶台上煨着解酒汤,我原本想留一盏灯就回房,结果那俩人直接把餐桌拖到了落地窗前,一人一只不锈钢小酒盅,也不用杯子,瓶口对瓶口咣当咣当地碰。

窗外鞭炮稀稀拉拉,屋里暖气太足,林总把毛衣袖子撸到肩膀,露出一条旧文身——歪歪扭扭的“gj”

两个字母,是大学时用缝衣针和蓝墨水自己扎的,当年代表“哥&弟”

,如今褪成青灰色,像块被水洗皱的邮票。

酒过三巡,话题就滑到了“当年我替你追姑娘,结果你媳妇现在管你工资卡”

这类陈芝麻烂谷子。

阿斗盘腿坐在椅子上,拿筷子头蘸酒在桌面画歪歪扭扭的流程图,论证“如果当初追的是系花,现在应该住别墅开玛莎拉蒂”

林总笑得直拍桌子,震得卤鸭胗跳起舞,她指着阿斗鼻子骂:“放屁!

系花嫌你球鞋臭,要不是我给你喷了三遍古龙水,你连人家宿舍门都进不去!”

后来不知谁先开的头,两人开始细数自家那位“不是”

——阿斗说我“炖汤永远放黄芪,一股药味儿像在喝老中医的洗脚水”

;林总则吐槽她老公(也就是阿斗那个睡死在客卧的好友)“接吻像扫描仪,从左到右一格一格挪,还自带‘滴——身份确认’的音效”

说到兴头上,林总干脆把外套脱了,里头只剩一件黑色背心,锁骨处还留着当年打排球摔出的疤。

她踩着椅子去拿酒柜最上层那瓶我藏了五年的梅子酒,阿斗在旁边虚虚扶着她的腰,嘴里嚷着“哥,你行不行啊”

,结果酒瓶刚拔塞,俩人就笑得滚到地毯上,梅子酒洒了一地,甜腻的香气混着窗外的硝火味,像一场迟到的青春期。

凌晨四点,我起来给女儿盖被子,路过客厅时看见那俩人已经挪到了阳台。

阿斗裹着羽绒服,林总披着毛毯,两人肩挨肩坐在洗衣机的塑料盖上,中间摆着最后一碟花生米。

他们声音低下去,不再互损,反而像两个漏气的气球,软塌塌地挤在一起。

林总说:“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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