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女子二十(2 / 2)
亲你有什么打算?你如今已经出孝,翻过年便是二十,若在年前寻不到人家出嫁,你的婚事可就由官府做主了。到那时,你能嫁的只有娶不到媳妇的穷懒汉子!”
《大陈律》中规定,女子二十还没嫁人,需缴纳罚金五千钱,婚事由官府接手婚配。
温清宁无言以对。
大陈对州县官员的考核,其中一项便是其治下人口户数,每多一户,就多一份政绩,升迁之路便多一份保障。
温清宁交不起罚金,也没办法阻止官府把她随便配人。
大陈的女子从来都不属于自己,她们属于父母、属于夫家、属于文武百官,属于大陈。
沉默间,一名穿着深青色官袍的男子神色匆匆地从两人身边经过,不多时,沈钧行带人从府廨中走了出来。
他瞥见站在府门外的温清宁,道:“正好你在,随我去半缘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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