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华夷之辨的文明省思 孔子命题的多维诠释(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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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所处的鲁国,虽保留着“周礼尽在鲁”

的美誉,却生“三桓僭礼”

“阳货执君”

等事件,实质已是“礼亡而国存”

这种文明内核的消逝,比政权更迭更具毁灭性——正如后来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所言:“国亡而天下不亡,天下亡则乾坤毁矣。”

在印度河流域文明衰落的对比中,这种文明之忧更显深刻:哈拉帕文明因外族入侵而消亡,其文字、历法、宗教均未传承,成为“亡天下”

的典型。

孔子对“诸夏之亡”

的警惕,本质是对文明连续性的终极关怀。

(三)跨文明的“君道”

比较

与孔子同时代的印度佛陀,提出“转轮圣王”

的理想人格,强调王者应“以法轮治国,慈愍众生”

,与孔子的“君道”

在强调道德责任上异曲同工。

古希腊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构建的“哲学王”

,主张统治者需兼具智慧与美德,这种“知识—伦理”

合一的治国理念,与孔子“为政以德”

形成跨文明的思想共振。

这种比较揭示:在轴心文明时代,不同文明对政治权威的合法性认知,皆指向越权力本身的道德维度。

孔子的独特性在于,将这种道德维度与礼乐文明相结合,形成“礼治”

与“德治”

相统一的文明评判体系。

(四)“亡”

的现象学阐释

从现象学视角看,“诸夏之亡”

本质是意义世界的崩塌。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描述的“沉沦”

状态——人在工具理性中失去本真存在——与孔子对礼乐文明沦丧的忧虑形成现代呼应。

在“娱乐至死”

的当代社会,当“抖音式”

的碎片化生存取代深度的文明体验,我们正经历着另一种意义上的“诸夏之亡”

三、华夷之辨的历史变奏:从汉唐到明清的诠释脉络

孔子的华夷之辨,如同一束光,穿越不同时代,在历史的幕布上投射出多样的光影。

每个朝代对其的诠释,既是对现实政治的回应,也是对文明本质的再思考。

(一)汉唐:制度化的华夷秩序

汉代“春秋决狱”

的司法实践,将华夷之辨转化为法律原则。

《盐铁论?论功》中,大夫以“匈奴无礼义之教,无百官有司,故宜以兵服之”

为伐匈辩护,体现了“以夏变夷”

的文明自信。

这种自信在长安城的建筑布局中具象化——“蛮夷邸”

与“九市”

并立,既彰显包容,又暗含文明等级。

唐代的“天可汗”

制度,标志着华夷之辨的范式转换。

唐太宗接受“天可汗”

称号,并非以华夏文明压制四夷,而是以“王者视四海如一家”

的理念,构建“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

的多元文明共同体。

这种“开放的文明主义”

,在《唐六典》对蕃官制度的详细规定中得以体现。

(二)宋明:理学化的华夷之辨

宋代理学的兴起,使华夷之辨从政治实践升华为哲学命题。

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注释“夷狄”

时说:“夷狄,鸟兽之类也,故其君臣之序,亦犹鸟兽聚散而已。”

将华夷之别归因于“天理”

与“人欲”

的对立,这种本体论建构,在《资治通鉴纲目》的“正统论”

中演变为严苛的文明评判标准。

晚明士大夫的华夷观在西学东渐中生裂变。

徐光启在《泰西水法》序言中称:“泰西诸君子,以茂德上才,利宾于国,其始至也,人人共叹异之;及骤与之言,久与之处,无不意满志得而道合者。”

这种对西方文明的开放态度,挑战了传统华夷之辨的封闭性,预示着文明认同的现代转向。

(三)清代:帝国视野下的华夷重构

清朝的“华夷一体”

论,是对传统华夷之辨的创造性转化。

雍正帝在《大义觉迷录》中宣称:“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

这种将“中国”

从文明共同体扩展为多民族帝国的论述,为现代中国的疆域奠定了思想基础。

但乾嘉时期的“华夷之防”

回潮,暴露了传统文明观的内在张力。

马戛尔尼使团访华时,清廷坚持其行三跪九叩礼,表面是礼仪之争,实则是“天下观”

与“国际法”

的文明冲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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