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谢渊奏陈黄河治理及镇刑司贪腐事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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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舆情房”

,专收百姓投书,许以磁粉密信、槐花暗号等民间之便,免其“妖言”

之惧。

臣在曹州,见百姓以河泥画犀角于门,磁石粉书“贪”

字于墙,此皆天听民声之象。

若设专人辨其隐语,必能收“防患于未萌,杜渐于微末”

之效。

夫民者,国之本也。

民情如水,宜疏不宜堵。

广开言路,使百姓得以上达其情,则下情上通,奸佞无所遁形,隐患可消于无形。

后股

其一:振风宪以肃官纪

镇刑司虽覆,余党犹存。

建议将獬豸纹专属于风宪官,禁其他衙门滥用;御史巡案,必携验粮锤、磁粉罐,仿匠人刻名之法,将查案细节刻于堤石,使百姓得而监之。

更请陛下将“清正良臣”

玉印形制颁行天下,使官员见印如见百姓血泪,不敢稍有懈怠。

风宪之职,所以纠察百官,整肃纲纪。

今镇刑司余党未靖,必须振风宪之威,使官员知所敬畏,不敢肆意妄为。

獬豸纹专属风宪官,可明其职责;堤石刻查案细节,可公之于众;“清正良臣”

玉印,可激励官员廉洁奉公。

其二:伏惟圣断,以固国本

臣闻《尚书》曰:“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

王真之流,自以为密信可藏、铁炉可毁,却不知匠人断指能刻石,灾民血泪能化磁,此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今黄河初清,堤岸初固,然沙淤之患未绝,贪腐之根未除,正需陛下乾纲独断,使治河之绩不毁于官蠹,恤民之仁不壅于言路。

陛下为万民之主,当以天下为念,洞察奸佞,严惩贪腐,使河患永息,百姓安居。

臣之所陈,皆为国家大计,愿陛下采纳,以固国本,以福苍生。

束股

臣本寒士,蒙陛下简拔,擢居显位,不敢不竭驽钝,以报圣恩。

所陈之事,皆有磁粉血书为证,藏于都察院铁柜,随时可验;所请之策,皆采百姓匠人之言,刻于河防石碑,永垂为训。

伏望陛下纳之,使大吴河渠永固,风宪长清,臣虽万死,无憾矣。

臣谢渊,诚惶诚恐,稽再拜,谨奏。

德佑十四年腊月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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