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一堂悬明镜三尺辨忠奸(1 / 1)
卷语
《大吴律?刑律》序曰:"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
三法司会审,必核七证、辨五听,使奸佞无可逃形。
"
永熙三年秋,谢渊携五证以临三法司,断指凝血照破十年谎,账册颤笔掀开两面色。
当《大吴律》的明镜悬于法堂,且看这一场正邪对质如何让匠人白骨开口,令北斗贪纹现形,在刑房砖地上踏出贪腐者的末日轨迹。
一堂悬明镜,三尺辨忠奸
永熙三年十月初五,巳时初刻。
三法司会审堂的青铜獬豸鼎炉飘着艾草香,十二名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堂官分列丹墀两侧,目光齐聚谢渊手中的朱漆证匣。
陈大柱等三十名民工跪坐堂下,每人膝前摆着带血的工食单,砖刀磕地声中,谢渊掀开证匣铜扣。
"
第一证,匠人断指。
"
谢渊托着檀木匣上前,断指截面的寒梅刺青在阳光中清晰如昨,"
元兴十七年腊月廿三,李邦彦于丙巳位砖窑强改账册,此指为匠人陈大柱右手食指,截面弧度与当年账册撕痕严丝合缝。
"
他转向大理寺卿,"
可着仵作验看骨创年限。
"
"
第二证,新旧账册。
"
谢渊展开两册,用银签挑出元兴十五年旧账"
十"
字末笔,"
左腕风湿者书此笔必颤,新账工整笔迹乃左手伪作,且墨色含追风膏成分——"
他指向李邦彦,"
大人每月初七敷药改账,右手需持襄王银鱼牌盖印,故左手颤笔与右手印信并存。
"
刑部侍郎拍案:"
李邦彦,可有辩解?此乃谢渊挟私报复!
"
李邦彦的银鱼牌撞击囚链,"
当年其父谢承宗便曾诬陷下官第三证,笔迹鉴定。
"
谢渊截住话头,呈上翰林院《笔锋辨伪书》,"
掌院学士张四维批注:新账笔锋偏侧,确为左手书;旧账力透纸背,乃右手悬臂所书。
"
他忽然冷笑,"
大人左臂烫伤疤痕,可是元兴十七年封窑时,被匠人陈六的血溅所致?"
堂下陈大柱猛然抬头:"
不错!
当时李大人骂道留个印记好认尸,我爹陈六的血就溅在他袖上!
"
片尾:
未时初刻,李邦彦的瞳孔突然收缩,手指无意识地抠向囚服暗袋。
谢渊早有防备,抢步上前按住他颤的手腕:"
第四证,密蜡布防图。
"
他抖开图卷,北斗状标记与银鱼牌缺角重合,"
每月初七改账日,正是襄王私军转运弩箭之时,大人袖口的砖窑红土,与图中丙巳位砖窑土质一致!
"
"
第五证,银鱼牌。
"
谢渊举起从暗格搜出的令牌,牌背北斗纹缺角处嵌着的红土簌簌而落,"
此乃襄王私军摇光营信物,与《匠人花名册》中三百匠人病故记录一一对应——"
话音未落,李邦彦突然出怪笑,七窍涌出黑血。
谢渊眼疾手快,从其齿间取出密蜡丸,丸底"
灭口"
二字在阳光下显形,火漆印缺角正是襄王标记:"
早就防着你这手!
元兴朝以来,凡私军灭口必用越州鹤顶红,混着龙涎香吞服。
"
大理寺卿凑近验看,惊道:"
确与萧氏官窑焦尸毒症状相同!
"
李邦彦的视线散乱,忽然盯着谢渊手中的《匠人花名册》:"
你以为毁了账册就能定谳?襄王的弩箭早就在地道里"
话未说完,头一歪再无声息,袖中掉出半片竹简,正是泰昌帝密旨残页。
申时初刻,谢渊站在会审堂外,望着陈大柱用砖刀在獬豸鼎炉上刻下"
冤"
字。
炉中艾草香混着血腥气,却盖不住账册上的墨香——那是匠人用断指血、松烟墨、追风膏共同写成的证词。
他忽然想起父亲在《刑狱备考》中写的:"
贪腐者的灭口毒丸,终将成为自己的断喉剑。
"
酉时初刻,三法司联署的加急奏报送往金銮殿,附页贴着李邦彦的银鱼牌拓片。
谢渊摸着令牌缺角,终于明白:这场三堂会讯斩的不仅是李邦彦,更是二十年来盘根错节的贪腐网络。
那些在会审堂砖地上流淌的血,那些在《匠人花名册》上永远缺页的名字,都将随着这枚银鱼牌,永远钉在《吴律》的谋逆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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