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章 班超诱叛 郑弘草言(5 / 6)
。郑弘忍无可忍,至元和三年间,极言弹劾,嘱吏缮陈。官吏之中与杨光有旧交,先是前往报告给杨光,杨光闻言大惧,亟来到窦门求救。窦宪忙入宫禀告汉章帝,言称郑弘泄露国家机密,失去作太尉的身份。
汉章帝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窦宪就把郑弘所呈奏章简述一遍,等奏章呈到汉章皇帝那里后,正如窦宪所言。
郑弘虽深得皇帝依赖,但对此,章帝却不能不心生疑问,便下诏责罚郑弘,并收缴了太尉的印绶,另任大司农宋由为太尉。
这时,郑弘才知道自己被人出卖,于是直接来到廷尉等候处置。这时汉章帝却下令赦免了郑弘。郑弘请求辞官归田,皇帝又不允许,被诬陷的愤怒和不被信任的耻辱让郑弘积愤成疾,卧床不起,奄奄一息。
临危时尚强起草疏,力斥窦宪,仿古人尸谏的遗意。是卫史鱼故事。疏中有数语最为扼要,录述如下:
窦宪奸恶,贯天达地,海内疑惑,贤愚嫉恶,谓宪何术以迷主上?近日王氏之祸,然可见!陛下处天子之尊,保万世之祚,而信谗佞之臣,不计存亡之机;臣虽命在晷刻,死不忘忠,愿陛下诛四凶之罪,以餍人鬼愤结之望!
这奏书呈入朝堂,汉章帝刘炟看了奏章,有所醒悟,立即派御医为郑弘治病,可是等到府上,郑弘已溘然长逝。郑弘的妻子、儿女遵照他的遗嘱,全部归还朝廷所赐之物,布衣入殓,素木为棺,轻车简从,扶柩还乡。
汉章帝亦不加赙赠,听令自便。这却未免辜负好官,有私外戚哩!郑弘既殁,司空第五伦,也老病乞休,有诏准令退位,惟终身赏给二千石俸秩,而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区。
第五伦奉公尽节,言事不肯模棱,性质悫,少文采,在位以贞白见称,时人比诸前朝贡禹,后来寿逾八十,考终家中。
太仆袁安,奉命继任。袁安,字邵公,汝阳县人。
袁安的祖父袁良学习《孟氏易》,在汉平帝时以明经被举荐,后官至成武县令。袁安年轻时继承祖父的学问,为人很庄重、有威信,被州里人敬重。最初担任县里的功曹,有一次,袁安带着檄文到州从事那里办公,从事托袁安捎封信给县令,袁安说:“您是为公事,自有邮驿替您传送;如果是私事,就不应找我功曹。”便辞谢不肯接信,从事感到有些害怕,就没有拜托他。后来,袁安被举荐为孝廉,先后担任阴平县长和任城县令。他所任职的地方,官吏百姓都既畏敬又爱戴他。
永平十三年(71年),楚王刘英谋反案交给楚郡核实。次年,三府(太尉、司空、司徒)推荐袁安办理此案,认为他能处理复杂的案件,明帝任命袁安为楚郡太守。当时受刘英供辞牵连被关押的有几千人,明帝大发脾气,而办案人急于定案,严刑威逼不少人招供,误判死罪的很多。袁安到郡里后,先不进衙门,而到监狱去,审理那些无没有明显证据的,逐一上报,让他们出狱。府丞掾史都向袁安叩头力争,认为但凡是附和刘英的,按法律都与刘英同罪,袁安不同意。他说:“如果不合律例,我负全责,不连累你们。”于是分别一一上报。汉明帝感动之下觉悟,当即同意袁安的请求,因此被释放出狱的人有四百多家。
永平十四年(72年),袁安被征召任河南尹。袁安任河南尹时,政令非常严明,但他从来没有因贿赂罪来审讯人。他常常说:“但凡做官的人,高一些就希望担任宰相,下低一些也希望能担任州牧太守,在圣明之世禁锢人才,这是我不忍心去做的事。”听到这话的人,都很感动,并勉励自己要廉洁奉公。袁安在职十年,京师雒阳的政纪很整饬,他的名声深得朝廷看重。
元和二年(85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说:“北匈奴已与我们和亲,可是南匈奴又去抢劫他们,北单于说大汉欺骗他们,想进犯边疆。臣认为应该将俘虏发还北匈奴,借此来安慰他们。”章帝下诏召集百官到朝廷商议,公卿们都认为夷狄狡诈,贪心不足,得到俘虏以后,还会妄自夸大,不能开这个例。
袁安却说:“北匈奴派使者进贡请求和亲,还把被掳去的人归还大汉,这说明他们害怕大汉声威,而不是先违背条约。孟云以大臣的身份守卫边疆,不应对夷狄不讲信用。让俘虏回去,足以表明中国对他们的宽大,而使边境百姓得到安宁,这真是太好了。”
司徒桓虞也改变主意听从袁安,太尉郑弘、司空第五伦等人都恨袁安。郑弘还大声激怒桓虞说:“但凡是主张释放俘虏的,都是对陛下不忠。”
桓虞当场叱责他。第五伦和大鸿胪韦彪都恼怒得脸上变了颜色,司隶校尉把所有情况奏明汉章帝,袁安等都把印绶交给章帝请罪。
汉章帝下诏道:“议政时间很长,说明各人看法不同。朝廷大事应该多听议论,计策靠大家商定。说话时态度中正和税,符合礼节,固然很好;但遇事不敢吱声,绝对不是朝廷的福气,你们有何过错值得引咎自责的呢?还是把帽子戴上,鞋子穿上吧!”最后汉章帝还是听从了袁安的建议。
元和三年(86年)五月,袁安接替告老致仕的第五伦担任司空。章和元年(87年)六月,袁安又代替桓虞担任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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