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买卖犯法入城进黑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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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族老可能没有什么权力,但是也可以影响村子里的很多事情。

村里的族老联合起来,就连村长都可以架空,但陈家村的村长,一直都是由陈姓继承。

都是族老的晚辈,也不会出现这种事情。

就连村长,在面对这些族老,也得给几分面子,辈分高起来,村子还得养着他们。

现在整个年代,要是不孝,传出去,都会被人喷死。

脾气暴躁一点的,就算是打你一顿,公安来了,也不会说什么。

走在泥土路上,陈景思考着怎么弄点钱,没有钱和票,一直依靠每日的盲盒,有点慢。

这个年代,是不可以私人做买卖的,任何买卖都会被定义成资本主义。

这是犯法的,且一旦现,证据确凿的话,那是要吃枪子的!

系统空间中还有十七根卤鸭腿,也是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就算不能买卖。

但却可以置换,这是不犯法的。

同时,城里也还有黑市,俗称鸽子市场,也就是普通人摆摊卖东西的地方。

这个地方没有管理、不受管制、见不得光。

里面是可以买卖的,但得小心有人来抓。

买卖,简单来说,就是投机倒把。

不过投机倒把的法律,现在并没有具体拟出,是在1979年的时候提出投机倒把成立刑法的。

现在只要是在黑市做买卖,基本上也属于投机倒把。

只不过定的罪名倒不是投机倒把,这个法律还没有出现。

定的罪名,一般都是走向资本主义道路,压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

这个罪名在这个时代,可是大罪,非常严重。

因为他走的是另一条路,不需要经过公社,直接通往城里。

但是路不怎么好走,还比较窄,这个年代还没有奢侈到用水泥铺路,乡下的路,一般都是泥土路。

有的村子,可能会在出村的那段路,弄一些石头来铺一下。

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饭都吃不饱,怎么可能会去铺路。

不过这种路走起来,倒是让陈景有一股,回忆童年的感觉。

乡间小道,两边长着杂草,倒是感觉有点回忆。

两个小时之后,陈景整个人都不好了。

从出村子走到现在,他才从小路走到大路上,想要进城,还有一段距离。

瘦弱的他,已经累的够呛,烈阳高照,晒的他满头大汗!

不过还好,至少两条腿没有出现酸痛感。

当初他在城里上学的时候,每天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也就偶尔遇到村里的牛车,可以顺便搭一下。

晃晃悠悠的又过去一个小时,陈景这才进城,城里倒是比村子里好很多。

房子倒是差不多,房子下面一段都是用大石头当作墙体,上面一段,也是黄土块块。

只不过城里人穿的比他这个农村人好不少,不只是布料,就连身上也比他干净很多。

尽管看到不少人也是瘦弱的样子,可也比他好很多。

城里户口是定量的,不管怎么说也不会饿死。

脑海中回想着关于黑市的情况,在城里读书的时候,他倒是去过一次。

就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朝着城里的西边走去,黑市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

没走一会,他就看见一个小巷子,不少人蒙着面,有些人更是只露出眼睛。

为的就是不让别人认出来,这也是黑市默认的潜规矩。

陈景也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蒙在头上,顺利的进入黑市中。

黑市的范围不大,倒是没有看见管理的情况。

读书的时候,他也听过同学说,北边的黑市,是有人管理的。

进去卖东西要收钱,买东西不用。

进入黑市之后,两边都是各种蒙着脸的人,摆着地摊在卖东西。

也有不少人在四处扫视、打量,准备买些东西。

常见的东西有粗粮、细粮、票、野兔、等东西。

并且,黑市不用票,价格自然会贵一点。

范围不大,陈景不打算自己摆摊,毕竟他的卤鸭腿还真不好摆。

所以他在黑市中逛着,并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交易对象,城里人不缺粮食,缺的是肉!

很快他就盯上一个正在买野兔的男人,脸上蒙着黑色的布,穿着中山装,身上干干净净,看上去就像某个单位的干部。

陈景眼珠一转,凑到卖野兔的摊子前面。

“正好五斤!

算你四块钱,怎么样?”

拿着秤的男人,思考片刻之后,对着穿着中山装的男人说道。

陈景默默的站在旁边看着,他不清楚现在的肉价,野兔,正好是一个参考。

“贵了,你这野兔还带着毛和骨头,最多三块钱!

五斤的野兔你算我四块钱,都已经赶上猪肉价了!”

中山装的男人听到这个价格,连连摆手,猪肉都没有野兔这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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