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怎么可能?(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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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以为这很少!

    此时,港岛最红的红姑,一部电影的片酬也不过只有七十五万左右。

    女星中,片酬最高的是艳芳,一部电影上百万出头的片酬,比起同等层次的男明星大有不如。

    这还是她顶级歌星的名气加持,才有了这么高的片酬,不然最多五十万出头。

    刚刚爆火的聂小倩,一部电影的最高片酬,也就是在六十万港币上下打转转,和青霞差不多。

    还是那句话,要不是收入不高,港岛的女明星为何会那么执着嫁入豪门?

    要是有流量时代到来的内地流量明星收入,哪里还用在意另一半是不是所谓的豪门公子哥?

    范小胖的那一句‘我就是豪门’,还是相当叫人印象深刻的,事实上她最后也做到了。

    以她掌握的财富,起码在老家那边,绝对属于‘豪门’的范畴。

    眼下,温壁霞一月能赚两百万,一个季度能赚五百万,绝对算不得少了。

    而且,锋锐影视在港岛娱乐圈,出了名的守规矩。

    起码在正常纳税方面,相当的积极。

    当然,有合法正常避税的手段和方法,锋锐影视公司也不会视而不见。

    “公司给力,和那些富豪没法比!”

    温壁霞正好就坐在对面,闻言轻笑道:“梅姐也赚的不少哇,出一张专辑的收入,怕是抵得上我拍摄好几部电影的收益了!”

    “没那么夸张!”

    艳芳摆手道:“精品专辑不是那么好出的!”

    “另外,港岛的唱片市场太小了!”

    八十和九十年代,属于港岛娱乐圈的黄金时代。

    不仅精品和经典电视剧频出,电影市场火爆异常,就是唱片市场也是相当红火的。

    知名歌星的收益,一点都不比成名电影明星少。

    没别的原因,黑胶唱片的价格可不低!

    也是如此,港岛明星动不动就是影视歌多方面发展。

    而知名歌星,转战影视圈的话,出道不是主演就是最重要的配角,可见他们本身的地位之高了。

    “那也比我强!”

    温壁霞谦虚道:“我只能拍电影,唱歌可不行!”

    不是没考虑过发专辑,只是收歌并不顺利。

    港岛唱片市场,已经被几大音乐公司霸占。

    新歌手想要出头,要么将歌手约签在那几家唱片公司,要么拥有出色的词曲唱作者帮衬。

    很显然,她没有那样的资源!

    更不可能,和其他唱片公司签约。

    要是唱片公司的活动,和锋锐影视的拍摄计划起了冲突,她要怎么解决?

    她的名气虽然不小,可公司却并不依靠她才能支撑,情况倒过来还差不多。

    公司拥有丰富的精品剧本资源,事实上演员的重要性,就不是那么突出了。

    在锋锐影视,明星艺人都是能够被取代的。

    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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