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怎么可能?(2 / 5)
别以为这很少!
此时,港岛最红的红姑,一部电影的片酬也不过只有七十五万左右。
女星中,片酬最高的是艳芳,一部电影上百万出头的片酬,比起同等层次的男明星大有不如。
这还是她顶级歌星的名气加持,才有了这么高的片酬,不然最多五十万出头。
刚刚爆火的聂小倩,一部电影的最高片酬,也就是在六十万港币上下打转转,和青霞差不多。
还是那句话,要不是收入不高,港岛的女明星为何会那么执着嫁入豪门?
要是有流量时代到来的内地流量明星收入,哪里还用在意另一半是不是所谓的豪门公子哥?
范小胖的那一句‘我就是豪门’,还是相当叫人印象深刻的,事实上她最后也做到了。
以她掌握的财富,起码在老家那边,绝对属于‘豪门’的范畴。
眼下,温壁霞一月能赚两百万,一个季度能赚五百万,绝对算不得少了。
而且,锋锐影视在港岛娱乐圈,出了名的守规矩。
起码在正常纳税方面,相当的积极。
当然,有合法正常避税的手段和方法,锋锐影视公司也不会视而不见。
“公司给力,和那些富豪没法比!”
温壁霞正好就坐在对面,闻言轻笑道:“梅姐也赚的不少哇,出一张专辑的收入,怕是抵得上我拍摄好几部电影的收益了!”
“没那么夸张!”
艳芳摆手道:“精品专辑不是那么好出的!”
“另外,港岛的唱片市场太小了!”
八十和九十年代,属于港岛娱乐圈的黄金时代。
不仅精品和经典电视剧频出,电影市场火爆异常,就是唱片市场也是相当红火的。
知名歌星的收益,一点都不比成名电影明星少。
没别的原因,黑胶唱片的价格可不低!
也是如此,港岛明星动不动就是影视歌多方面发展。
而知名歌星,转战影视圈的话,出道不是主演就是最重要的配角,可见他们本身的地位之高了。
“那也比我强!”
温壁霞谦虚道:“我只能拍电影,唱歌可不行!”
不是没考虑过发专辑,只是收歌并不顺利。
港岛唱片市场,已经被几大音乐公司霸占。
新歌手想要出头,要么将歌手约签在那几家唱片公司,要么拥有出色的词曲唱作者帮衬。
很显然,她没有那样的资源!
更不可能,和其他唱片公司签约。
要是唱片公司的活动,和锋锐影视的拍摄计划起了冲突,她要怎么解决?
她的名气虽然不小,可公司却并不依靠她才能支撑,情况倒过来还差不多。
公司拥有丰富的精品剧本资源,事实上演员的重要性,就不是那么突出了。
在锋锐影视,明星艺人都是能够被取代的。
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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