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大父神、大母神(二更,求追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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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盖亚和瑞亚也不例外,严肃的情况下,她们也必须尊称宙斯为“尊敬的父神”。

    即使是性情桀骜不驯的波塞冬,无论祂内心深处有多么不愿意,但在宙斯认真展现其神王威严与至高权威之时,祂依旧要老老实实称呼宙斯为“父亲”。

    (PS:这在《荷马史诗》中有明确桥段记载,波塞冬等众神尊称宙斯“父亲”;俄耳甫斯祷歌也明确颂扬,宙斯就是至高无上的大父神!)

    这“父亲”的称谓,是代表地位与权柄的崇高尊称,和血脉什么的,毫无关联,是宙斯父权在全宇宙的终极体现。

    神祇之间的一切关系,最终都要回归到情感与认同的层面。

    天父乌拉诺斯随意欺虐泰坦,那是因为从未真正将祂们视作自己的孩子。

    二代神王克洛诺斯,一口一个孩子,也没把创造的法则当孩子。

    说难听点,那是认你做“父母(孩子)”,你才是“父母(孩子)”,若是不认,啥也不是。

    神祇的神躯都可以随意更换与改变,谈论凡俗的血脉联系未免过于可笑了。

    法则神之间,从不存在凡人意义上的血脉关系,有的只是宇宙法则的不断衍化与具象。

    诸神也从不纠结于那些与自己同源孕育的法则,因为那并没有任何意义。

    对祂们而言,最重要的是:通过结合,自身能否变得更加强大?能否衍化出更强大的法则?能否在浩瀚宇宙中牢牢捍卫自己的荣誉与权柄,而不被其他法则吞噬吸收?

    对于承载一切的“存在”世界而言,世界能够变得更完善、更完美,就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而对于诸神自身来说,自我意识与自我灵性的选择,才是最重要、最有意义的事情。

    无关其他,神祇灵性中最本能的爱与欲,便是祂们行动的驱动力。

    爱,便是想要得到,那便足够了。

    神,是法则的化身,而灵性意识,是物质吞下爱与欲而诞生的。

    神不是人,本质完全不同。

    是人像神,而不是神像人。

    人性便是神性。

    凡人所理解的人性,正是神性的宏观映射。

    因此,对于任何一位女神而言,喜欢宙斯,想要拥有宙斯,这种想法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因为凡俗的规矩与道德,对神祇而言,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

    本质完全不同!

    所以,当宙斯和墨提斯手牵着手,亲密无间地回到神殿,当即这许多女神都变了脸色。

    灵性是自爱与欲中诞生,神的灵性无比浩瀚磅礴,所以神祇既拥有最炽烈深沉的爱,也拥有最广博澎湃的欲。

    女神从来不愿意分享心爱(除非没办法)。

    此刻墨提斯捷足先登,许多女神自然是心中盛怒,又急又气,各种复杂情绪交织。

    最气的就是最好脾气的赫拉!

    因为她和墨提斯的关系最好,也因她爱极了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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