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刘新武来访(2 / 2)
法里也有一次性出版合同的规定,也就是如果着作权所有者与出版社签订的是一次性出版合同,那么一家出版社在出版后,其他出版社也可以与着作权所有者签约。
这时候还没有着作权法,而且季宇宁和人文社,也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签订的着作物出版合同里,也没有特殊的约定,整个合同里都是很简单的条款。
所以并不影响他这次和京城人民出版社就同一本书,又签了一个出版合同。
“哦,那就没问题了。
我记得,我跟人民文学出版社签的出版合同很简单。嗯,我印象中好像除了稿酬标准之外,就没有太多的什么条款了。
您说的很对,现在出版都是一次性的,一次性出版的稿酬,现在也没有60年代那个印数稿酬这一说,所以出版书倒是挺简单的。”
随即他们就签了刘新武带来的出版合同。
另外,季宇宁和刘新武约定,等人文社那本书出版以后,他们京城人民出版社再出版。
当然稿酬是要预先付的。
稿费单出版社会邮寄到季宇宁家里的地址。
季宇宁这篇小说那五又挣了一笔稿酬,是出版的稿酬,210块钱。
送走了刘新武,季宇宁的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他已经知道了人民文学杂志社近期不会再出发表类似班主任那样敏感题材的小说了。
他当然不知道,班主任的手稿都没了。
他也不知道未来,刘新武还会不会像前世那样,成为一个幸运的而又着名的作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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