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白家罪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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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折。

想起布置下去的调查白家子弟的任务,细细而看。

——白家庶长子白睿藏匿、收留无籍之人。

虽仅是一女,非意图谋逆,但按律,自首者俱免本罪,被人首发或体访得知,必重罪不宥,其家人及投托者皆发边卫永远充军!

…关于被藏匿之女的情况不全,但关于怎样惩处,却是洋洋洒洒写了个大半。

奚重山不为所动。

藏匿收留无籍之人,收为家用,此举争夺赋役人口,但除非是大批量那么做,否则不能以此对白家发难。

因为按照《皇明祖训》中的明文规定:

“皇亲国戚有犯,在嗣君自决。

“除谋逆不赦外,其余所犯,轻者与在京诸亲会议,重者与在外诸王及在京诸亲会议,皆取自上裁。

其所犯之家,止许法司举奏,并不许擅自拿问……”

里面明文列出的皇亲国戚里,第一个就是皇后家。

他要是强行按律也可以,但他对皇后的厌恶,没有到那种程度。

比起这个,奚重山更在乎这个无籍之人来自哪里,是不是流民。

流民入京就代表地方有灾,而且瞒而不报!

嘉石见奚重山神色凝重,一直未写下朱批,研墨的动作,变的愈发小心翼翼悄悄。

奚重山继续看了下去。

仇英卫列完该怎么治罪,也意识到了此女的身份应当深查,提了一句暂还在查后,列出了另一位白家子弟白真来——

纵马伤人、伤人性命!

年岁尚小,仅有十四,但所做之事的恶劣,高于白睿。

被伤之人只有一位寡母,得知此事,急病而亡,尸体也被焚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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