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怎么和离(1 / 2)

加入书签

“拜见娘娘,公子”

还是老熟人,在秦国太医院的陈庸。

“陈太医且坐。”

清河指了指绣墩,自己则在榻边坐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裙上缠枝纹,“今日劳烦你,是想请你替他把把脉。”

陈庸目光微怔,旋即颔。

慕容冲不解:“我?我身体挺好的,没病没灾的。”

本来慕容冲还以为是清河身体不舒服,结果是要给自己看。

清河的神情带着一股不容拒绝,慕容冲无奈只好坐下,陈庸将三指搭在慕容冲腕间。

陈庸垂眸凝息,半晌后忽然抬眼,目光在慕容冲面上逡巡。

“伸舌头。”

“啊!”

“如何?”

清河急问。

陈庸捋了捋胡须,“很好,阳气刚猛强健,没有什么病患。”

清河皱眉,“那为何……”

她顿了顿,“他纳妾三载尚无子嗣,可是身子有何不妥?”

好家伙原来是这原因,慕容冲险些呛到,哭笑不得地看向清河:“阿姐这话从何说起?我明明今年才和她们二人···

清河瞪大了眼睛,陈庸知道自己在这里有些不妥便起身告退。

陈庸告退后,慕容冲无奈看向清河:“阿姐莫要瞎想,我今年才与祝卿、苓落同房,哪来三年无子之说?”

清河愣在原地,“今年?不说苓落,就单单祝卿的事情,你前年就把人带进府里了,怎么今年才……”

慕容冲解释了一遍鬼谷子说的十八岁的事情。

清河点点头:“我说也是,看看方才那苏娘子的姿态便知道了。”

“什么姿态?”

清河指尖戳向慕容冲肩头,眼尾扬起的弧度藏着狡黠:“瞧瞧人家苏娘子,今早走路都打飘——昨儿夜里,你到底使了多大力气?”

慕容冲挑眉,指尖漫不经心卷着她一缕丝绕圈:“阿姐连人家腿软不软都瞧得清楚?莫不是躲在窗根下听了整夜?”

“作死!”

清河拍开他的手,耳尖却泛起薄红,“殿外侍候的是我的婢女,昨夜动静不小你当我真不知道,你好歹等他们和离再说啊。

你倒好眼皮都不眨地把人往我眼皮子底下带。”

慕容冲闻言笑出声,索性往榻上一靠,长臂搭在脑后:“阿姐既知我手段好,往后便少替我操心这些事了。”

“不过话说回来,尽快要个孩子,不论嫡庶。”

清河这话说的在理,有了孩子就有了继承,慕容冲自己要是再将来复国战争中一旦出事,一众人便可以直接扶立幼主。

要是那个时候慕容冲还无后,那慕容冲这些年的努力就白费了,人心散了。

慕容冲两腿一蹬直接躺在床上,清河道:“文会这两日间就要结束,即便是和离窦滔远在长安。

窦滔是原右将军窦于真之孙,军功世家。

苏若兰出自武功苏氏,其父苏道贤已经升任陈留太守。”

武功苏氏,又一大世家。

崛起于东汉,魏晋时期有苏则、苏愉、苏慎等人才,北朝时期以苏绰、苏椿、苏亮为代表。

隋唐时期,武功苏氏进一步展,先后有5人拜相。

比较着名的人物有:苏亮:(西魏车骑大将军、大行台尚书、侍中)、苏良嗣(同凤阁鸾台三品、文昌左相、温国公、特进、参政知事,追封司空)、苏颋(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永嘉之乱后武功苏氏进入蛰伏期,没有什么出名的家族成员担任显要官职。

慕容冲陷入沉思,清河继续说道:“自古以来夫妻之间相离无非三种:和离、义绝、七出。”

清河所说的三种是中国古代法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几种离婚方式。

但是和离这种形式直到唐朝才正式进入法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夫妻不相安谐,两愿离者,不坐”

唐朝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仅限于:需双方合意,无外力强制或家族干涉;离婚原因仅限于感情破裂(“情不相得”

),不涉及伦理或法律过错;无需官府判决,仅需双方在长辈见证下签署书面协议。

七出:男方单方面休妻的法定理由(无子、淫、妒等)但“三不去”

(如无家可归、为公婆服过三年丧、共患难后富贵)可限制“七出”

的适用。

义绝:因夫妻或亲属间生犯罪行为(如殴打、奸情),官府强制离婚,双方无选择权。

魏晋时期虽未在法典中明确“和离”

概念,但实际存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异的现象。

例如曹操与丁夫人,王献之与郄道茂因新安公主介入而和离。

当然了魏晋时期门阀士族等特殊阶层的婚姻受政治影响,东晋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与桓济和离后,通过皇权施压迫使王献之与郄道茂和离再娶。

慕容冲思索良久这个事情还不好整,自己与苏若兰的事情暂时不能公开,这对双方名声有影响。

这不仅仅是苏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