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第一诈骗案!!!(2 / 4)
尽力配合工作云云。
李副局自然而然地把这个电话和20万批款的事情联系到了一起,不再有任何迟疑,立即通知分行给那个赵某一同志送款去。
分行的三个干部亲自取出了20万现金,装得满满一袋子,送到了民族饭店。
……
在饭店大厅里,一个穿着藏蓝色中山装的男子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快步迎上去。
“你就是赵某一同志吧”三个干部问道。
“对,这是我的介绍信。”这个赵某一递过来他的介绍信,上面盖着“小王”办公室的公章,证明了此人的确是赵某一。
“行,你清点一下,然后给我们签个收条。”干部们拿过介绍信,邀请赵某一点清款项。
这个赵某一只是打开袋子瞟了几眼,就撕下一页纸写了收据。
把收据递给送款人的时候,他还故意说:“没事,你们办事认真负责,谁还能信不过”
翌日,几个外出公干的行长回来了。
他们得知有这样一笔巨大的支出,就给“某某”办公室打电话,询问该怎么入账。
没想到,“某某”办公室的回复却叫几个行长惊诧万分:“赵某一同志查无此人,且小王并未批过这笔钱。”
很快,市局的同志接到报案,有骗子伪造“某某”的亲笔签名批文,从银行骗走了巨款20万现金!
“某某”知道此事后大为震怒,特意交付部里督办,限期破案。
刘之野当时就心想:“好家伙,这个赵某一究竟是何方神圣,竟敢打着某某的旗号这样骗钱”
部里下了死命令必须限期破案,市局从各部门抽调精英共同参与破案,刘之野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案子本就难度非常大,而且给的破案时间有限,又增加了破案难度。
那年头可没有录像监控,也没有什么联网大数据,银行报案以后,市局手里只有四件犯罪分子留下的线索:
院各部使用的大信封一个,伪造的“某领导”亲笔批文一张,伪造的“领导”办公室介绍信一封,“赵某一”手写的收据一张。
市局技术人员将这四件关键证物取回,连夜进行分析。
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四张纸上的手写字迹,虽然字体不同、风格迥异,但是基本上可以断定是出自一人之手。
鉴定结果显示,这所谓的“某领导”的亲笔签名,也不过是这个自称“赵某一”的犯罪分子所仿冒的。
毋庸置疑,这个犯罪分子必然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而且熟悉公文写作的格式。
随着研究分析的深入,从这四件证物上,刘之野他们专案组又发现了许多信息:
大信封不是仿造的,而是1959年印制的,但并非全新,而是被犯罪分子用刀片刮除过旧的字迹,封口处也存在二次密封的痕迹。
伪造的“某领导”办公室介绍信,上面的公文是犯罪分子用钢板和蜡纸、印油自己印制的,并非是印刷厂机器印刷的;
上面的公章,则是犯罪分子用彩笔自己勾描出来的。
这两处,仔细比对正品,能够看出粗糙许多。
虽然公安的技术骨干能够轻松甄别为假冒,但是一般的工作人员,如果不仔细分辨,还是难以区分,这也就给了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很快,犯罪分子使用的油墨和纸张的种类也被鉴定出来,市局的同志们开始在燕京各地采购样品用于比对分析。
不过这些纸张和油墨购买人数众多,并不能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不过令人欣喜的是,那张伪造“某某”签名的批文,用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各部常用公务用纸。
这张纸是八开大小,中间对折有两条短横相连,左右各是红色的15横格。
不过这种公务使用的稿纸,各部委并未统一,专案组只能让各部提供所用的纸张样品,逐一比对证物上的特征,最终确认:犯罪分子所用的纸张,来源于贸易部!
4月2日下午,专案组派遣专人抵达贸易部。
在大房间里,贸易部的保卫处工作人员,已经把所有公职人员的档案袋拿来,供专案组的同志们翻阅。
一夜的工作之后,喜出望外地发现,一个名叫“高卓”的人,他的档案袋中出现了“赵某一”的名字!
专案组的同志们多次翻看高卓的档案,越来越觉得此人大有嫌疑!
高卓生于1924年,年轻的时候曾经加入过“果子党三清团”,还混过一段时间的帮会。
1948年从东北大学经济系毕业。
眼看全国解放是大势所趋,他又报考了我军开办的大学。
毕业以后,被分配到某军区卫生所工作。
不久之后,朝战爆发,部队抓紧时间整编开赴北朝。
高倬与卫生所的一个同事李国昌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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