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就好这一口!!!(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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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屋走去。

刘竟斋望着他的背影,目光中满是慈爱。

他伸手抚摸着藤椅扶手上斑驳的漆痕,这椅子还是老爷子当年亲手做的,如今传到了刘竟斋手上,已陪伴他度过了大半辈子。

葡萄架上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刘竟斋抬头望去,只见几只麻雀在枝叶间欢快地跳跃。

他想起刘勇小时候和刘武、刘文这些兄长们一起在这个院子里追逐打闹的情景。

那时的阳光也是这样温暖,葡萄架下总是回荡着孩子们的笑声。

……

夕阳西下,葡萄架下摆开了晚餐的阵势。

初秋的晚风轻拂,带着几分凉意却不失温暖,正是最宜人的时节。

葡萄藤蔓间漏下斑驳的月光,为这场家宴平添了几分诗意。

刘勇特意带来的那只肥羊,此刻正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俨然成了今晚餐桌上的主角。

刘之野望着眼前热气腾腾的铜锅,思绪万千。

他这一生尝遍珍馐美味,山珍海味早已不足为奇。

可说来也怪,越是上了年纪,反倒越是怀念那些简单质朴的味道。

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忆苦思甜“吧。

刘之野打小最喜欢这个季节,在燕京,秋风一起,不但气候风物是一年的最佳时刻,就是普通家门口的零食小吃,也丰富多彩。

可口消闲之物,随季上市,品多质美,加上那婉转多姿的吆喝叫卖的声音,的确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生活享受。

一到秋天,刘之野就不免引起对当年儿时的怀念。

早秋,不过中元前后,晨间,有叫卖羊头肉的首唱;

晚秋,在暮云庭院,瑟瑟西风中,有灯下剥“半空儿”的乐趣;

入冬以后,新寒乍袭,晚间卖水萝卜的吆喝声,断断续续在北风中传来的情味,都是一种感受。

虽然这几种食物,都是极平常的市井之物,但它引起平凡生活中一种家居的恬然乐趣,则是无穷的,不能以价值观念衡量。

就比如说,刘之野最爱吃的这个羊头肉。

记得小的时候和如今不太一样。

那会儿羊头肉是早点范围中的铺助食品,和烧饼油条豆腐浆等主食不同,在季节上表现极为突出。

立秋这天,一定要上市叫卖。

尽管天气还热,也不失时。

反之,天气已凉但未到立秋,也不见上市。

燕京老住户,到立秋这天,都注意听着这第一声的叫卖:“啊,羊……头肉喂!”

意味着秋深已在眼前,给人以极亲切的季节感。

羊头肉,一律白切,但不宜佐酒,也不能下饭,只配合早晨的烧饼油炸果最相宜。

如果能同时吃到后门邬家的“焦圈、小螺丝转儿”,配上一碗杏仁儿茶,那真可说是味美绝伦了。

入秋,是吃羊肉的最佳时刻,夏天风靡一时的烧羊肉已下市了。

羊肉的头、脚没有销路,羊肉铺子就把多余的头、脚批给小贩,上街叫卖“羊头肉”。

刘之野记得他上小学的时候,燕京城里有许多这样的卖羊头肉的小贩。

小贩肩挑一担,一边是一只扁圆箩筐,另一面的筐只贮杂物。

箩筐上置一圆形木盖,盖分两片,切肉时,揭开半片,翻过来就是砧板。

羊头肉比猪头肉简单,除一只羊头外,别无他味,顶多带一些羊脚蹄或蹄筋,也一律白煮。

一只头中劈为两片,部位分脑、眼、两颊肉和羊舌。

羊舌名“芯子”,颊肉称“脸子”,都可以零切零售,几个铜子儿就可以,半只脸子只售二十几个铜子儿。

一只整芯子,不过十多个铜子儿,眼、脑都在二分钱上下。

羊蹄、蹄筋,一二个铜子儿就行了,极便宜。

吃早点时配上一点羊头肉,不费很多钱,而风味绝胜……

年近六旬的刘之野,食量之惊人令在场众人无不惊叹。

这位精神矍铄的长者,竟一口气消灭了两个卤香四溢的羊头,外加数盘鲜嫩多汁的羊肉。

那风卷残云般的架势,让一旁正值壮年的刘勇都暗自咋舌。

他虽自诩身强力壮,但在大伯这惊人的胃口面前,也只能甘拜下风。

饭后,月光下伯侄二人唠起了工作。

跟刘之野一样,刘勇也是刚刚侦破一桩重大案件,这才得以抽身,享受片刻闲暇。

夜风轻拂,带着初秋的凉意,却丝毫不能冷却他们讨论工作的热情。

刘勇格外珍惜与大伯的每一次交谈。

在刘之野丰富阅历的点拨下,那些困扰他的案件疑云总能豁然开朗。

这些谈话就像黑夜里的明灯,总能为他照亮前路,让他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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