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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清澈亮洁的琥珀眼一眨不眨,直勾勾地望着,笑吟吟地问候:
“早上好,Lambert先生。”
举起的手指仍在流血,鲜红的鲜血就像一串串挂在藤上的紫葡萄,鲜艳剔透,饱含汁水。
窦明旭面无表情地驻足原地,但被掐出淤血的喉结上下咽进一口气。
“贱.狗。”
贺松风的手在大理石台面上敲出极具压迫感的滴答声,他柔声命令:
“Come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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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抱歉今天更得有点少,因为感冒有点晕,明天如果好受一点我会多写一些[合十]
第64章
“还没有人敢这么使唤我。”
窦明旭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却往贺松风的方向靠近,就像磁铁的两极,他被贺松风无可救药的吸引。
“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装什么。”
贺松风的左手仍然高高举起,血液贴着他洁白的皮肤表面缓缓流动,空气里的铁锈味骤然攀升,嗅得喉头发痒。
窦明旭站在贺松风面前,他的视线向下看去,又很快挪回贺松风的脸上。
贺松风的手再一次举高,直接送到窦明旭嘴边。
“舔干净。”
窦明旭是一只非常听话的狗。
贺松风的命令下达,他便立刻照做。
贺松风让他过来,他走过来,停在面前。
贺松风让他舔,他俯身低头,张嘴含住。
窦明旭左手捏住贺松风的大臂,固定住位置后,他的上半身向内含住,同时向前低下去,俯身低头。
男人才醒,身体温度还没来得及降下去,口腔里的温度也是一样的。
当舌头表面第一次碰到小臂皮肤的时候,贺松风被烫了个一激灵,但又因为窦明旭提前把他的手箍住,导致贺松风哪怕被烫着吓到了,仍然躲不掉,只能像一块白花花的嫩肉,被活生生的烫到蜷缩。
滚落的血珠被男人一一舔走,窦明旭不是从伤口开始舔,而是从血液延伸的最下方开始的,一点、一点动作大开大合的,肆意卷走那些裹挟漫布的红色血液。
第一下,舔成粉红色,第二下就只留下一道浅浅的淡色痕迹。
窦明旭的嘴唇被染得鲜红,血液的味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甜美,它甚至是腥臭的,带着刺鼻的铁锈味的。
只是贺松风的存在,为血液增添了附加意味,就像在舔雪糕筒顶部的莓果糖浆,鲜红鲜红的,舔进嘴里冰冰凉凉,还带着贺松风身上独有的肥皂水的清新。
很快,贺松风手臂上的红不再是血液的红,而是被窦明旭的舌头刮出来的红。
对方刻意的避开出血点,就是贪婪的想要吮走足够多的气息。
吃饱喝足,直到贺松风的手臂都在战栗的时候,他才不紧不慢地向上移,来到真正的出血点。
粗糙的舌面顶在柔软的指腹上,包裹住使劲一瞬,一阵强烈的刺麻从伤口传来,贺松风能清晰的感觉到他的血液正在被窦明旭一一抽走。
这是一种极其诡异的感受,尤其是眼睛里能直白地看见贪婪吮吸血液的人是窦明旭这件事。
明明不久前还把他往外推,说他不配。
一转眼,就变成了含住手指尽情吮吸的婴孩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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