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封邑和食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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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

封邑是指君主授予臣属的世袭领地,包含土地与附属人口,享有税收和徵兵等实际权力,形成相对独立的家族势力或者城邦小国。

食邑是指君主授予臣属的经济特权,受封者只能收取特定户数的赋税作为俸禄或赏赐,不赋予实际的地方统治权。

换而言之,封邑乃是分封制的產物,食邑则是郡县制对於封邑改良,旨在削弱地方实权,仅仅保留经济特权,这样有利於维护集权统治。

例如西汉初年的列侯制度继承自秦,列侯属军功食邑贵族,仅有“食邑”而无“封邑”,言及封地概以食邑称之。

直到汉文帝时期这才始创侯国制度,列侯在封地上拥有朝廷官制、宫禁宿卫、军队、宗庙与社稷,这才摆脱食邑贵族的身份,正式路身“诸侯”之列,由此食邑变为封邑。

这些列侯权力与义务是对等的,需要在朝廷打仗的时候自备乾粮隨军出征,有点类似大唐朝廷的城傍制。

后来汉武帝时期通过中央集权,取缔列侯对於封邑的地方统治权,连同军事义务跟著取消,从此列侯再次变回只有收租权力的食邑贵族。

功臣们最喜欢封邑制度,更是天下儒生梦寐以求的先王之法,只有皇帝本人不高兴而已。

因为皇帝是要把全天下的人变成奴隶,所以自然不充许封邑制度的存在,更不充许功臣们拥有封地,撑破天就是让你当个收租的大地主而已。

至於说是皇帝为了百姓著想这种荒唐理由,最多只能骗骗傻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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