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寄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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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信件,李有思拿著就站了起来,对著於华就笑著说道:“於同志,我出去寄一个信再见”

於华看著他,接著问道:“晚上还回来吗”

“我就出去寄信而已,”他无奈摇头,这小老登思想还挺活络。

“有时间也给我介绍几个文工团的相好唄”於华现在还是个年轻人,对於这些事情他当然很好奇。

“哦你要是喜欢,我立马能给你介绍一个文工团的媳妇。”

李有思咳嗽一声,转身就走。

走出了他们这个四合院之后,他朝著最近的邮局走去!

毕竟《北平文学》的杂誌社还有文联都在这街道附近,所以邮局距离也不太远。

走那么一两公里的路,就到了邮局门口。

虽然说!《红楼梦》的剧组確实是在北平。但是这个距离挺远的。北平的郊区和城区,这是两个距离啊。

而且《红楼梦》的剧组也在河北搭了一个院子,大多时候他们培训都在河北那边。

要是李有思坐车的话,也要小半天时间。

到了邮局里面之后,他把信摺叠起来塞进去,这才问道:“我寄到这个位置要多少钱啊”

“你这属於城內的,也就4分钱!”看了一眼位置之后,邮局的同志说了。

北平寄到北平属於本埠信件,本埠平信(首重20克及以內)的邮资標准是 0.04元。至於外省的就要上升到0.08元了。

还算是便宜,他立马交钱……想了想,原本是想给张丽再寄点其他东西的。

不过这寄其他东西超重了,就要多余的几毛钱,他们后面有机会肯定还是能在北平里面见面,还是当面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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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自己是一个省钱的男人。

~要是能遇到自己真是享受了八辈子的幸福。

精打细算之后,他便离开了邮局,来到了街道上。

闻了闻国营饭店的味道,精打细算的李有思决定要加餐了!

想一想~

剩下的那么几分钱,刚好够他点一个素菜。

走进国营饭店之后,他看著菜单:

“给我来一份炒肝、一份红烧肉,再来一份白菜豆腐!!”

都来北平了,怎么可能不吃溜肝尖很多老北平的文学作品里面都喜欢写这个猪肝。

老舍《一块猪肝》,还有於华写的《许三观》每一次男主卖血完就去吃一份炒肝,到是让李有思记忆深刻。

一想到这些文人才是这么喜欢写炒肝!!他就想试一试这个80年代的炒肝到底多好吃!

交完钱交完票:“一共是两块钱~”红烧肉贵一点是一块二,炒猪肝只需要五毛钱,而白菜豆腐最便宜三毛钱。

刚刚好把杂誌社给的一天的补助用完了!!

粮票和饭票也是杂誌社会给的,那就一点都没亏了。

他坐在位置上等著自己的菜做好之后,立马走到前台去端了过来。

现在这个年代可是没有服务员的~毕竟人家没有义务服务你。

三样菜放在身前。他端著那一碗饭!!1米78的个子,加上在队伍里面养成了吃大量饭的习惯。

他立马夹起来一块猪肝放在嘴里,那油腻而且细腻的口感瞬间在口腔上面炸开!李有思十分高兴的又刨了两口饭:“真香啊!!”

接著他把那个带著油的红烧肉放在嘴里。瞬间!油混著咸香也再一次炸开了他的味蕾!北平的厨师味道確实比起他们食堂的阿姨好一点。

这个五肉吃起来不算太油腻,而且十分的香。

他一个人就消灭了近乎大半的饭菜。

李有思倒是一点都不浪费。把三样菜收拾起来打包,准备晚上当宵夜吃。

拿著三样菜回到了宿舍。

他就看到於华趴在桌子上认认真真的写作。

李有思手中提著三样菜。用一个铁饭盒装著的。等著他一进门,那油的香味瞬间就传到了屋子里面。

於华的鼻子很灵,一下就闻到了。不过他第一时间倒是低著头,什么都没说。

毕竟这个年代食物多珍贵呀,又不沾亲带故的,人家凭什么给你吃

李有思注意到於华眼睛时不时就往饭盒上瞟,写作的动力都没有了。

他苦笑一声问道:“小於同志,你是没吃饭吗正好我这里……”

“没有没有,我刚刚吃了一点。就去文联的食堂吃的!!”於华咳嗽一声,立马说道。

不过他的肚子倒是一点都骗不过人。虽然是吃了饭,但是他吃的少,就吃了两个馒头。

毕竟想来北平的消费比起老家贵太多,他也不敢隨便的用。

李有思同志无奈一笑,站起身来拿著铁饭盒就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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