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她不会再回去,他们完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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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先生,许小姐打来电话,说想让你回去陪她。”她试探地开口。

    莫寒洲怒吼一声:“叫她滚!”

    他表情肃杀慑人。

    攥紧的拳头有着狠戾的力道。

    全身上下都包裹在令人胆战心悸的愤怒与阴戾之中。

    叶胭脂走了。

    他的妻子居然就这样离开他了,不要他了。

    曾经他一度以为她是喜欢他的。

    只要把他娶到手,她就会安分守己地做他的莫太太。

    一辈子都不会再跟他分开。

    却没想到,叶胭脂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

    ……

    叶胭脂的新家是一套140多平的电梯房。

    在新城区。

    她婚前以个人名义买的。

    以前不想住在叶宅,跟父亲和后母待在一起的时候。

    她就会一个人住到这里。

    没想到如今这套房子,又发挥了避难所的功能。

    叶胭脂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住过了。

    但家具家电齐全。

    叶胭脂跟闺蜜车雪莉吃完午餐,就一起来这里收拾。

    两人忙碌了一下午,总算将这套房子彻底大扫除一番。

    如今叶胭脂带了从“御泉湾”别墅取回来的行李过来。

    只简单收拾一下行李箱就行了。

    收拾完了,去了浴室里洗澡。

    对着浴室的镜子,叶胭脂的脸上又重新扬起了笑容。

    她拍了拍脸,给自己打气:“叶胭脂,以后的日子,要靠你自己了!”

    虽然颇具挑战,但她总算迈开了最艰难地一步。

    从跟莫寒洲的婚后别墅搬出来,和过去道别。

    躺上床的时候,叶胭脂才发现自己饿了。

    她之前只顾回去别墅搬东西,似乎忘记吃晚餐了。

    此刻肚子里饿得咕咕叫。

    这套房子已经很久没有开过火了。

    她今天第一天搬进来,冰箱里也是空荡荡的。

    叶胭脂从床上起来,想了想只能点外卖了。

    她以前几乎没有吃过外卖。

    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莫寒洲喜欢优雅淑女的女孩子。

    叶胭脂硬是给自己立了一个“优雅”的人设。

    从来都穿着过膝的长裙,长发披垂在身后,吃饭不能超过七分饱,吃一口菜得嚼二十几下,外卖这种食物向来被她排除在外……

    在跟莫寒洲结婚的这三年,她更是恪守莫太太的形象。

    从不去逛酒吧夜店,再不穿超短裙,就算天气再热,也坚持穿长袖,吃饭细嚼慢咽……

    思绪收回。

    叶胭脂冷笑了一下。

    真是觉得以前的自己实在太傻了。

    如果一个男人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你,无论你变得再优雅、再淑女、再怎么投其所好,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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