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集《禅观与净土》观照篇(6 / 7)
意你的第七意识。如果你想带业往生的时候、想临命终的时候业力不起现行、妄想不干扰你,要注意你第七意识,转变你第七意识。当然下手处,第六意识的智慧、修止观、对道理的体验。
所有的誓愿力是从观照力生起,你没有从道理上的感动,发的愿力统统不算。
很多人说:欸,我看到哪一个人发生什么事情?很受感动,我发了愿,那个愿没有用,依事相所发的愿是可破坏的,你只有从道理的感动所发的愿,那个愿是可贵的,那个是不生灭心。
我们第一个回顾了过去的生命,也看到整个生命的核心思想,在第七意识的主宰性,现在就有资格来看看怎么处理我们的过去了;第一个业力的问题,我们今天先谈谈怎么处理过去的业力,明天开始再谈谈我们过去的思想,先谈怎么处理我们的第八识。
丙二、别明(分三:丁一、业果形成。丁二、业果相续。丁三、业果转变。)
好!我们看丙二的别明,当中有三块:一业果形成;二业果相续;三业果转变。先看第一业果的形成:
丁一、业果形成
《瑜伽师地论》依五相,立十业道自性差别,所谓事、意乐、烦恼、加行、究竟等五相。
《瑜伽师地论》对这个业的成立,它有五个条件;当然它主要就讲十业,包括十善业、十恶业。这个业包括身业的杀盗婬;口业的两舌、绮语、妄言、恶口;意业的贪嗔痴。那么这个业的成就有五个条件:一事、二意乐、三烦恼、四加行、五究竟。这五个都具足,这个业就是一个满业,完整的业力。如果说这五个里面其中一个不具足——业没有完成,这个就是叫做未遂,就是没有把它造圆满。我们来看这五个条件,先把它念一遍:
一、 事。即起杀生等业所依处事;二、意乐。即于造作业行所依事上,生意乐之想;三、烦恼。即造杀生等业,由贪等烦恼相应,或总起、或别起;四、加行。即于造作之业,或已作、或教他作,于彼所起之方便;五、究竟。即于造作之业,或当时圆满、或于后时圆满。
好!我们简单的解释一下构成一个业的五个条件:
第一个事。这个事就是所缘境。你造业总要有个对象,不管造善、造恶。以杀生来说,要有一个人或者畜生、或者鬼神的对象。如果只是坐在那边打妄想,你说我很想去布施了,我观想自己在佛堂里面拜佛,这个能不能构成业?不能构成业,因为你没有对象,只是打妄想,它必须有一个所缘境。
第二个意乐。你在造业的时候,要有一种主动性的动机。比方说杀生,你要有一种杀害的心;偷盗,有盗取的心等等,它必须有一种意乐。
第三,这个意乐带动了一些贪嗔痴的烦恼或者是一个贪烦恼、或者是两个、或者是贪嗔痴烦恼三个都具足,肯定要有烦恼的活动。
第四个、它要有一个加行。要有身口的行动或者自己去做、或者用嘴巴去唆使别人去做,它有一些实际所起的方便、有一些实际的行动。
第五个,必须要把它做究竟的圆满。比方说杀生,对方要命断;你布施,对方要接受。如果对方没有接受,你布施也不能够究竟圆满。
这五个业里面,诸位,它的核心在哪里?佛法以《华严经》的思想:什么东西都有一个主伴的概念。这五个条件,哪一个是主导者?意乐,没有错,就像马车一样。就是说事、烦恼、加行、究竟只是一个车子,不管你业造的多大,你说我用一千万来布施三宝,那也就是这个车子比较漂亮,比较大而已。但是前面的马,如果你今天布施是高慢心,根本没有很强大的布施心,你车子很大,马小小的,它也跑不远。
举一个例子:我有一个学生,在家居士,前几年来找我,他很沮丧。我说你最近怎么那么沮丧呢?他说:师父!你不知道,我以前存了很多钱,供养南投一个道场,一个大殿。结果九·二一大地震的时候,就把这个大殿给破坏了。你看我好不容易把我的退休金护持这个大殿,结果我的功德被地震破坏了。
我说:的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