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集《禅观与净土》(观照篇)(5 / 6)
个桥梁。你把执着给破了,业力也不能成事,妄想也不能成事了,所以我们最终还是要处理这个执着的问题。
我们在讲安乐道之前,先讲第一个,业力这一块。
丙二、别明,分三:
一、业果形成;二、业果相续;三、业果转变。
丁一、业果形成
我们看丙二的别明。
业力这一块,就是我们过去生所造的各式各样的善恶业力。我们分成三块来认识。
第一个,它是怎么形成的,业果的形成。
第二个,它是怎么相续的,业果的相续。
第三个,你如何去转变,业果的转变。
我们先看看这个业果是怎么回事。我们自性本来清净,为什么就会在生命当中产生一种力量,让我们快乐,让我们痛苦?这个力量是怎么来的?
我们先把它念一遍。
《瑜伽师地论》依五相,立十业道自性差别,所谓事、意乐、烦恼、加行、究竟等五相。若五相具足,即是“满业道”所摄;若五相不具,即是“非满业道”所摄。
一、事,即起杀生等业所依处事;
二、意乐,即于造作业行所依事上,生意乐之想;
三、烦恼,即造杀生等业,由贪等烦恼相应,或总起,或别起;
四、加行,即于造作之业,或已作,或教他作,于彼所起之方便;
五、究竟,即于造作之业,或当时圆满,或于后时圆满。
我们来看看业力的形成。
在《瑜伽师地论》上说,一个业要形成,这个业的内容有十种业:身业——杀盗婬;口业有四个——两舌、绮语、妄言、恶口;意业——有贪瞋痴,构成我们身口意的十种业力。
这十种业力产生有五个条件:就是事、意乐、烦恼、加行、究竟。当然这个地方偏重在罪业这一块。这五种具足,这个业的结构就成立了。这五种有一个不具足,或者两个不具足,或者是多个不具足,只要一个以上不具足,这个业的结构就不能成立。
哪五个呢?
我们先看第一个,事。业的成立必须有所缘境,就是你杀生必须有一个对象。比方说你坐在那个地方打妄想,你很想去布施,你很想参加法会,结果你没有去,这个业不成立;你很想去骂一个人,结果你也没有去做,也不能成立。因为你没有所缘境,所以业力的成就,不管善业恶善,它必须要有一个对象,一个人、事、地、物等对象,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意乐。你必须要有一种想法,也就是要有一个造罪的动机。就是说,你是一个主动性地希望去做,而不是被强迫的或者无意间造作的,它必须有一种主动的思想出来,这第二个。
第三个,从罪业的角度,它必须有贪瞋痴烦恼的活动,或者是三个一起活动,或者是个别的,一个两个单独地活动,总之它必须有烦恼的活动。
第四个,它必须有身口的行为——加行。或者你自己做,或者你教别人去做,有各式各样的方便,就是有一些实际的行动。
第五个,你必须把它做圆满,或者是过一段时间圆满。比方说杀人命断,乃至于布施,对方要接受,这才算。
所以一个业的成就,在唯识学提出了五个条件。但是我们要抓住主题,最重要的一个,“意乐”这个最关键了。意乐它决定了两件事情:第一个,这个业造得是不是很强烈;第二个,这个业它是不是会产生相续的力量,这个最可怕!它是不是会不断地增长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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