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骚包的百日宴邀请函(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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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地方就是对家里养的一些东西没那么感兴趣。

    说新奇也新奇,喜欢也很喜欢,想逗狗想摸牛和小麂子,但没有自己养的兴趣。

    而吴老他们是真的想上手养。

    不过两帮人对吃的方面,是很趋同的,碰到好吃的东西一样的热情如火。

    等陈凌邀请他们拿松枝一起烤鱼的时候。

    有人很是惊讶和惊喜:「没想到小陈你居然会请

    我们吃这么好的东西,倒是我们小家子气了。」

    说着,连忙说要给村里的捐款再加码。

    「诶,别这么说,让小陈误会,我可没有你们那种斤斤计较的心思,碰到这么好的东西,花多少钱也要吃,大不了做人质。」

    许英光立马反驳,他还真是这么想的,钱不够让家里打钱就是了。

    「大佬,不要动不动就人质好嘛,很吓人的。」岑玉莲道。

    「不过也是,来到了这边,想想之前,还真是觉得心胸一下子开阔很多,以前我就觉得一天花多少多少钱,很大气,打牌一晚上输多少眼睛不眨的,也很大气……

    但来到这边,我发现,这种从内到外打开的感觉,是大不一样的。

    好像以前真的太小家子气呢。」

    他们倒是谈论起感受来了。

    人就是这样,一旦有钱了,生活水平远超温饱线之后,就开始追求起来生命的意义了。

    其实归根到底,还是这时候的港岛生活节奏更快,高楼大厦一座接着一座,城市空间也被压缩的越来越小。

    陈凌曾经也有过这样的体会。

    这时候也没插嘴。

    跟余启安、陈宝栓烤着鱼,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对于这些人是谁,陈宝栓是一个也没听说过,压根不知道。

    只知道,港岛来的,有钱、牛逼。

    但来了冲陈凌来了,富贵更牛逼,就完了。

    他反而就很平常心。

    只是说些桃树沟的人比起金门村的人差远了的话。

    别看俩小村子离得近。

    桃树沟那边一个个的,人性太次了。

    说桃树沟最近闹了个一女嫁二夫,要不是他舅妈的事太邪乎,这事也早传开了。

    余启安听了大呼刺激。

    催着陈宝栓仔细讲讲。

    老丈人拿着两段烤完的鲟鱼肉:「凌子,这鱼烤好就吃?」

    陈凌收起听八卦的耳朵,接过来:「能吃是能吃,就是鲟鱼骨头还不入味,还得用吊锅炖咦小会儿,我来弄吧。」

    都说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这在洞天养出来的鲟鱼不用多说,也是难得一见的高端食材了。

    肉质鲜美,味道上佳,简单烹调,烤完撒盐也能吃,而且也很好吃。

    但这鲟鱼跟别的鱼不一样的地方是,它身上的骨头是能吃的。

    骨软没有小刺,软骨入味后,相当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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