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章 榴莲乐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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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这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玩的转的。

    他们怀疑这是李母代笔。

    当然。

    吉他手对这张专辑印象深刻,不止是代笔,更重要的还是李鱼在爵士乐上的造诣。

    他那时候刚喜欢上爵士乐不久——

    主要为了标新立异,觉得自己喜欢这小众又难的音乐很有优越感。

    他当时看那么多人夸李鱼,心里对这个小他很多的小姑娘还挺不服气的,心想不就是挪用了点爵士乐的元素嘛,有什么好吹的。可等他对爵士乐了解深了以后,他才明白,这得对爵士乐有多了解,才能做到把布鲁斯的元素信手拈来的用到民谣的音乐表达上啊。

    也就是那时,吉他手才对李鱼这个小姑娘真心佩服起来。

    就是到了现在。

    吉他手都不敢说他在玩爵士乐上,比大魔王厉害。

    这也让他虽然玩的是爵士乐,但从来不敢说就鄙视摇滚、流行什么的。

    不过——

    他听主唱说道:“指不定代笔习惯了,也为她老公找了个代笔呢——这叫路径依赖。”

    吉他手是不信的。

    这也太小看大魔王了。

    大魔王早证明自己了,就那张封神的专辑里,不止爵士,乡村、蓝调她都信手拈来。

    今年出的《佚名先生》更是在流行音乐上带来了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以至于国外至高音乐奖项金唱片奖都有李鱼的呼声了。

    当然,因为语言的关系,也就是呼声而已。

    只是——

    对于主唱的说法,他没说话。

    他俩虽是一个乐队的,但性格不太一样,主唱说好听点是很有自信,说难听点儿是有点儿蜜汁自信,比我厉害的有瑕疵,没我厉害的看都不看,大概是这种心态。

    他们开车离开了商场,在转过一条街以后就到了他们今天晚上要表演的酒吧。

    酒吧到下午才营业。

    他们早点过来是调试下设备,顺便当作排练的场地,练一下新歌什么的。

    在把设备都搬下车以后,吉他手关上车后备箱,问主唱:“你歌儿写的怎么样了?”

    主唱:“写好了,待会儿你看下。”

    吉他手还是佩服主唱的。

    他蜜汁自信确实有蜜汁自信的实力,在创作方面还是有一把刷子的。

    只是吧——

    这把刷子有点儿掉毛。

    他们在把设备调试好以后,他看了主唱的新歌,怎么说呢,就很拧巴,在该爵士的时候不爵士,在该摇滚的时候不摇滚,总之就是出于很拧巴的状态。

    主唱:“怎么样?”

    吉他手摇了摇头:“说不上来,来一遍吧。”

    然后。

    他们还没来一遍,就停下来了。

    主唱也觉得确实挺拧巴的,“咱们休息一下,我再看看。”

    吉他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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