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新崽(1 / 2)

加入书签

木瓜树又名木梨、降龙木,落叶乔木。喜光,耐旱,耐寒,可适应任何土壤栽培,是园林绿化中常用的观赏树种。

我家这棵是光皮木瓜,果实木质素含量高,香精含量也高,果实大约八两左右,椭圆形,青黄皮儿,馨香四溢。可用糖腌制,甜而不腻,也可放于家中当香料,天然淡雅。

可就是树叶不给力,风一吹落一地,也殃及了周遭的**。所以每天至少得打扫一次院子。

我本想再种一棵桂树或枇杷来交相辉映,想想,寒风凛冽,在美的树儿也会**凹凸不平的斑斑点点,还是算了吧!

这几天没回,树叶一层一层地把院落铺了个严实,走在上面沙沙作响,甚是心旷神怡。

正当我拿把大扫帚在院子里胡乱戏耍时,穿着黑色大衣的穆天和从车里走了下来。

“田螺姑娘,冷不冷?”说着穆天和带着风的把我裹挟在他的右手边,“让他们扫,大冷天的,仔细冻坏了。”

“扫或不扫,这是个问题。”

“又在给我伤春悲秋了,小脑袋瓜子天天想啥?”

“想你,天天想你!”我仰着头嘻嘻道。

穆天和一愣,燕子三抄水,稳稳地把我抱了起来,“瘦了,这几天我不在家,你都咋过的?脸蛋儿也瘪了,眼窝也深陷,不乖。”说着,穆天和嘟噜着嘴,眼睛微眯,洒下一抹望穿秋水又亦庄亦谐的笑。

“来,看看,咱们的新成员。”穆天和抱着我,做了个高抬腿动作,“咔哒”把后备箱用膝盖顶开了,两个毛茸茸的小家伙瞪着乌黑蹭亮的大圆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们。

“狗,狗狗?”我一个猛子蹦了下来。

“他们都是大型犬,你小心点。”我用纸箱子兜着他们就往屋里跑,穆天和在后面看着我,笑得就像看着自己满地撒欢儿的孩子,欣慰又骄傲。

“小黑和小黄,蹲在大门口,尾巴摇一摇,爱吃肉骨头。”我把小狗放在地毯上,挪不开眼地看着他们。

“喜欢?”穆天和蹲下身子,挠了挠小黑的脖子。

“嗯!”

“你知道他们什么品种吗?”

“这个黑的,中华田园,俗称中国小土狗,那个黄的,金毛,嘿!”我笑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大型犬啊!”

穆天和像揉狗头似的揉着我的脸,一副“你真蠢”的表情。“答对一半。那个黑的,藏獒!”

“啊?”

“举世公认的最古老而仅存于世的稀有犬种,又称西藏獒、獒犬、番狗,国外称‘中国的马士迪夫’。不掉毛,耐寒,无体味,不爱叫。怎么样?”

“它是獒啊?”我惊得合不拢嘴,“犬四尺为獒,以人之‘傲’去掉‘人’加‘犬’而得,与人可比的地位。另外,严格从生物学意义来讲,獒,它是一个物种,与狗有明显的差异,九犬才成一獒,一獒抵三狼,你……”

“谢谢媳妇儿科普,不喜欢吗?”穆天舔着脸问。

“喜欢,超级喜欢,很酷的。”我把小藏獒抱在怀中,用脸使劲儿地蹭着。“这个李秘书,我真是太喜欢他了。”

“你这什么脑回路,我掏的钱。”穆天和嫌弃地掐了一把小藏獒的圆屁股。

“一个中国,一个英国,不会还一公一母吧?”我把两个小家伙翻了个个儿,还真是耶!这个李秘书,不单纯啊!

“藏獒就可以了,咋又搭个金毛呢!”抱着藏獒,搭眼瞅着瘦瘦的小可怜金毛,我问道。

“金毛,学名金毛寻回猎犬,游泳续航力极佳,一生都保持了小狗似的特性,活到老学到老的本质不变。它们天生是逗人高兴的家庭陪伴犬,尤其擅长与孩童交往,且很容易养,有耐心,并且对主人要求不多,无体味,友善,不爱叫。你不觉得这两个狗一个适合看家护院,一个适合家庭陪伴吗?”穆天和科普道。

“说,谋划多久了?”我阴着脸问道。

穆天和一把揽住了我,下巴轻轻抵在我的耳侧。“早就开始物色了,只不过近期有点忙,要不是怕你闷的慌,还准备再物色更好的呢!”

“谢啦!”我回以深吻。“取个名吧?”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要不各取一个?”穆天和说。

“猛虎,蔷薇?你酸不酸?还没奶奶的吉祥如意好听呢!”我嫌弃地甩开他。

“这不是你们文人爱玩的文字游戏吗?”穆天和很委屈。

“那也太刻意了吧?”我想了想,“要不……木瓜,枇杷。怎么样?”

“嗯?啥玩意?天天想着吃啊!”穆天和拍了一下我的脑袋,一副嫌弃不得了的表情。

“现在太冷了,我准备开春在院子里种一棵枇杷树,木瓜枇杷,交相辉映,遥遥相对,不是很好吗?”我解释道。

“为啥不是石榴,苹果,柿子?”

“庭有枇杷树……今已亭亭如盖矣!多浪漫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