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出游(商都文明上篇)(2 / 3)
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 《盘庚》 《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商朝五六百年间曾多次迁都,大部分都城都在豫省境内。除了在安阳市发现了殷墟,其他地方也发现商朝文化遗存。
关于商朝的信息多来自于其后面的周朝,汉朝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阳甲骨文的记载。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已经发现的我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安阳的殷墟遗址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几乎完全印证了司马迁《史记》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殷墟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殷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考古学和甲骨文所证实的都城遗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蛮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锦城、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证明,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存在发达的文明。
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万人的。兵以庶民为主,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墟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
“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
商朝的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都比较快。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以农业为主的部落,商汤曾派亳人帮助葛人种地。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其受年”(能获得丰收吗)的问语,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在畜牧业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还有象骨,说明当时北方还有驯象。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
商朝手工业发展很快,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各种常用的器具和礼器、酒器十分精美。着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手工业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细,规模巨,产量大,种类多,工艺水平高,尤以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发展到高峰。成为商代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经发明了原始的瓷器,洁白细腻的白陶颇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细的玉石器表现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艺。丝织物有平纹的纨,绞纱组织的纱罗,千纹绉纱的縠,已经掌握了提花技术。
商代的陶器有各种颜色,有些为轮制,有些则使用泥条盘筑法,陶器上常压印花纹。所知最早的中国釉料出现于商朝。此时期还有大理石及石灰石雕刻的真实与神话动物。
商代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牵着牛车和乘船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到商代后期,都邑里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吕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又曾在孟津卖饭。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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