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通知单(1 / 3)

加入书签

第二天,唐秋水早早地就到了律所。她昨晚为了查资料熬了夜,但她现在依旧清醒,甚至有些亢奋。

她一坐到工位就给梁渠发消息:你什么时候到啊,我有话要说。

她急于把她检索的成果和他分享。

梁渠回:来我办公室。

他居然也已经到了,这么早到,一点都不像他。

唐秋水走过去才发现,梁渠办公室的门没有关紧,而是半掩着。他会不会在等她,会不会他也有话要说,说不定他们要说的是同一件事。

唐秋水敲门进去。梁渠正坐在位置上对着电脑屏幕,看到她之后,眼尾露出一点笑,随后视线扫了一下他旁边多出来一张的椅子,示意她坐过去。

唐秋水有点不习惯,之前她都是站着的。犹豫了一下,她还是走过去坐了下来。

“你楼上群租的事情……”

“我昨天晚上查了好多……”

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果然在讲同一件事,并且都想让对方先说所以不约而同地止了声。

互相谦让了一轮,最后还是唐秋水先开的口:“我先说对二房东可以怎么处罚吧。”

梁渠点头,示意她继续。

唐秋水引用她看过的法条:“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如果逾期不改正,再处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这是新法中规定的,和以前相比处罚更严格了。”

理论上照搬规范一定没错,但法条本身是固定和僵硬的,实践往往需要视情况而变,法律适用是门艺术。

梁渠问她:“你觉得应该直接启动行政处罚?”

唐秋水问回去:“不应该吗?不启动的话岂不是行政不作为。”

梁渠摇头:“不启动不代表什么都不做。”

“怎么做?”

“你看一下这个。”梁渠把他面前的笔记本拖到方便唐秋水看的方位。

唐秋水看过去,看到屏幕上显示一篇文字文档,标题写着“督促整改通知单”几个字。

“督促整改?”

“嗯。我觉得在启动正式的行政处罚之前可以先督促整改,以一种相对柔性的方式处理问题,这一做法在新法中也能找到依据。”说着梁渠在分屏里打开了他找到的依据,法条里的关键词被他用特殊字体和颜色做了醒目的标记。

唐秋水秒懂他意思,甚至迅速触类旁通:“有点儿像逃税罪的首罚不刑。”

梁渠笑:“可以这么理解。”

唐秋水问:“可是为什么要这样,这不是和从严打击群租行为的立法宗旨相悖吗?”

梁渠一句话就解释了她的疑问:“立法是立法,执法是执法。”

他考虑到现状,“目前崇城的群租现象不在少数,要是直接实施行政处罚,恐怕短时间内罚不过来,执法成本也比较大。”

唐秋水被说服。她又凑上去仔细看了一下他做的这份通知单,发现抬头的处罚对象上一共有三个选项:出租人、转租人和承租人。

唐秋水指了指那一行,提议:“把承租人删掉吧。”

梁渠愣了一下,问原因。

唐秋水很笃定地说:“因为不管是督促整改还是行政处罚,对象包括出租人和转租人,可能还有中介,但是一定不包括承租人,就像……”

话说一半,她卡壳似的打住,没再往下。

梁渠追问:“像什么?”

唐秋水抿了抿唇:“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你想听吗?”

她越是这样,梁渠就越想听。唐秋水如他所愿,把话说完:“就像**物品,传播的人有罪,看的人没事。”

到底学的是刑法专业,她总能第一时间想到一些刑法上的知识点,反?s?应很敏捷,观点也很有趣,梁渠勾唇朝她看过去:“没有不恰当,很恰当。”

“那我删了。”得到认可,唐秋水旋即伸手去按delete键。她没用修订模式,就直接在文档里改了起来。这样子改,原稿人就没法选择拒绝或者接受,其他人也看不出任何修改的痕迹,两个人的观点完全融为一体。

梁渠默许她操作,并很耐心等她改完。

后面两人又就通知单里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敲定,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后,梁渠在落款处写上他们的名字:“我会把这份通知单发给冠园街道办的负责人,不过不一定会被采纳,仅供参考。”

因为律师意见就只是意见,最后要不要这么做还是当事人说了算。

唐秋水说没关系。看到他们的名字并列出现在右下角就足够了,被采纳的话就荣誉共享,不被采纳也后果同担,不管怎么样他们都不是一个人。就像现在一样,她坐在梁渠旁边,梁渠也坐在她旁边。

到此这个问题还没结束。在这件事上,最难的不是怎么样对违法行为人应该怎么办,而是对那二十来个承租人应该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