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县志里没有的金矿(3 / 3)
因为龚必达带人进山救火,原本的车辙痕被脚印覆盖,直到邵校尉派出的侦查士兵顺着山路又走出去了百余丈,才又找到了些许为人活动过的痕迹。
邵校尉当即做出决定,五人顺着车辙继续朝前,五人则在着火地方继续搜寻。
其中一支搜寻的队伍在树林里先是听到有人跑动的声音,随后便看到几个人连滚带爬,带头的士兵不能确定他们是受害者还是劫匪,冲过去用刀架在他们的肩头,厉声质问:“你们是何人,为什么出现在山里!”
县衙里,方平安坐在椅子上,向萧如晦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莲花县自从遭了旱灾,物价就奇高。
我们这种普通百姓根本买不起官粮,我就打野兔野鸡到菜市场卖了换钱或者自己吃了,反正一年多也熬过来了。
可时间久了,总归不是办法,我就琢磨能不能离开莲花县,出去谋生。
有一天在菜市场卖野鸡,遇见个客官,四十多岁,挺胖的,买一只野鸡就给我了一两银子!”
方平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感到震惊:“太多了,我不敢要,他说看我可怜,衣服上补丁摞补丁,肯定是家里条件不好。
还问我,愿不愿意去玫州,他说他是开客栈的,见我老实本分,说我可以去他的客栈当店小二,一个月能给我二两!”
方平安声音逐渐降低:“我答应了,但他说走得急,让我立马随他的手下去玫州。
我说我得回去跟我爹说一声,他不同意,说当天不走,就不雇我了。
我当时就是太着急出去赚钱,所以,他这么一说我便答应立马和他走。
结果,上马车前他给我喝了杯茶,没多久我就在马车上睡着了,等醒了,我现自己在山里!
和我一样的人当时有十几个,我被分去剥离并研磨金矿石,那些人则是在山里采矿。”
萧如晦听完他的讲述,问:“这个老板叫什么,你知道么?”
方平安回答:“他让我叫他褚老板,他还有个手下就是今天和王爷过招的那个男人,叫倪哥。”
“县志里并没有记载莲花山里有金矿,你以前听说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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