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书·本纪·卷二(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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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元年二月,帝革唐季藩镇之弊,诏天下诸道置三司:曰都督使司,统战兵、征伐、军屯诸务;曰按察使司,掌刑名、兵备、提学、巡海、清军、驿传;曰布政使司,专治民赋、田亩、户籍、漕粮、考功,兼通联督抚州县。

    时同平章事刘瞻奏:三司并立,恐权责相轧。帝批答:前唐亡于藩镇坐大,今分兵政刑三权,使相维而不相侵。都督掌虎符不理民,布政理钱粮不统兵,按察执宪章而监之,如此则天下安。

    丙寅,同平章事高进达奏:逆臣豆卢瑑阴结蕃将、亡命数千人,伏于上阳宫外。伺驾过上阳宫,突发弩矢,袭銮舆。卫士以肉身蔽箭,死伤甚众。值京兵及至,大呼“护驾”,瑑党千余人皆被擒。

    帝诏刑部尚书杨信、大理寺卿杜宣、中军大都督曹茂、都察院左都御史韩正可京察逆案。

    丙申,信奏瑑党数百,得其与诸道有司往来书契。帝震怒,敕曰:唐室遗毒,犹戕忠良。自今以往,凡涉谋逆者,不分主从皆磔于市,三族流配。

    丁丑,中祖御奉天殿,大宴群臣,以高进达、萧沟、刘瞻为同平章事,诸功臣进爵迁秩有差。

    宴罢,因召群臣谕之曰:尔诸大臣既受封爵,进职位,可谓尊显矣,当同心辅国,以享禄位。朕尝思古之君臣,居安不忘警戒,盈满,常惧骄纵,兢兢业业,日慎一日,故能始终相保,不失富贵。大抵开基创业之主,待功臣非不欲始终尽善,如韩信、彭越,自不能保全其功,深可惜也。至承平之后,旧臣多有获罪者,究其所以,盖其事主之心日骄,富贵之志日淫,以致于败。古人置欹器于座侧,正以戒其骄盈耳。汝等宜戒慎之。

    甲申,南诏酋龙率军五万攻黔中,为都督王建率军所阻,两军交战于矩州始安城北黔水,王光图大破群蛮之众,甲首四千,酋龙急走撤回其境。

    三月,江南、淮南、山南等道有司奏报,各道州县自二月以来雷雨不停,洪涝不断。吴淞江、汉水、浙江、湘水、白茆塘、刘家河、大黄浦……等处河流泛滥,潭州、襄州、杭州、苏州、常州、湖州等二十余州受灾,大水吞没禾苗,百姓庐舍皆倾覆。

    四月,皇帝以河北都督斛斯光为讨击使,提兵两万出榆关,东征收复营州失地,然奚部与党项、沙陀等部南下入寇犯边,为都尉马茂林所退。

    己巳,沙陀胡酋李国昌、李克用闻朝廷新立,僭越自称唐王。

    时三司会审毕,上逆案终谳。诏曰:豆卢瑑等千三百人凌迟处死,族属万四千人斩,余众二十七万口流徙边徼。其没官田宅、赃贿悉充公帑。

    帝曰:抄没田宅,尽分畿辅贫民。徙刑者北人待来岁冰消南发,南人俟今秋燥热北迁,毋使困于道途。

    七月,户部尚书封邦彦奏:是岁天下有户七百七十二万六千五百二十七,三千八百六十三万二千六百三十五口。帝曰:诸道田册丈量不可急躁,需好生丈量,不可马虎。

    八月,帝召工部尚书窦斌曰:耕稼,衣食之源,民生之所资;而时有旱涝,不可不备。今天下初定,国库充盈,工部当以水司官吏巡察,乘农隙相度其宜。凡陂塘湖堰可储蓄以备干旱宣泄、以防霖潦的,皆宜因其地势修治。事虽以惠民,然有司不可刻薄,募工月给米五斗或钱三百。

    九月,帝敕曰:黄河、运河河道尽皆淤堵,应是清理时。今以右都御史韩正可、侍郎张淮澄督工部征天下水工,自河北、河南、东畿、淮南各都督使司挑选军士,征募民夫,人月给米五斗或钱三百,分番赴工清淤,加筑河堤。凡应募军民匠作,皆发夏衣冬袄、鞋两双,另发百钱赴工,作道里费。

    洪武二年正月壬申朔,帝以逆案抄没之资,诏天下诸道置提学司。开官学四千七百所,社学三万三千,免束脩书本诸费。贫家子皆负笈就学。

    二月,革科举旧制,设明工六科:木匠考营造法式,石匠试测绘雕琢,水工较疏浚堤防,铁匠竞冶锻之技,船匠比帆樯设计,医匠较方脉针灸。取士二百人,授工部主事、将作监丞等职。另于太学立格物院,授算术、化学、物理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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