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三章(2 / 2)
四个兄弟姐妹里,她的中晚年过得最好的,她女儿已经开玛莎拉蒂,能给爹妈挺好的物质生活,让爹妈帮她伺候孩子,姐夫赚钱比以前更多,老姑父上了一辈子班,他终于退休和老姑在旭城照看两个孩子,一个外孙一个外孙女,我姐在那边买了两套房子,一大家子住四居大房的高层公寓。
我大伯人还不错,青年时去国外学习技术,属于工程师的人才,在工厂工资一月七八千,给他儿子买的房子。
大伯的妻子她是个好人,但因为疾病,去世的早,身边的人对她评价挺高,是个很能做家务的称职妻子。
大伯他后找的女人,一起过了挺多年,但大伯不想给钱。
大伯得病住院后,医生说这个病人已经活不了多久,也就半年,如果能安养,可能还能多活一段时间。
在出院后,那个女人有天管大伯要钱,都已经癌症晚期,不能再等,就算大伯他有时坚持走路一两万步,但重病已经改变不了什么,寿命很有限,女人跟他搭伙过日子过了二十年,不甘心得不到财产。
大伯他儿子已经有几套房,大伯不想给这个女人钱,结果吵架上火,送到医院,人就不行了。
大伯让把他常穿的衣服带着去医院,已经意识到可能回不来了,让他儿子把衣服烧了,他住的房产财产由他儿子继承,女人没有婚姻保障,没得到多少钱。
当年因为我爷的房子,我爷去世多年后,大伯儿子想要独占,觉得有伺候老爷子,二三十万的老房子就没四个长辈继承财产的份。
大伯觉得就这么办,老姑把她的一份给了,但我爸和大姑肯定不同意!
吵了几年,我爸要找记者去那个家采访,说亲戚迫害身患疾病的下岗职工,剥夺他正当的合法继承权!
大伯儿子拿不出老爷子的遗嘱,于是给了六七万,当做房产的四分之一。
我爸应该多要,那套房子有一半是他的,因为我妈和他离婚多年,不方便说什么,要肯定得要。
那个二居房的小屋,是他结婚和生活多年的地方,兄弟姐妹在结婚时,父母都给买房或拿钱,只有他和父母住在老房子里,但想想算了,最终没有多要,他只要父母留下的他应得的那一份财产。”
长辈有时对亲戚的后人有些顾及,这是人之常情,后人真的应该尊重那些善待他们的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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