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项目公司的股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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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钱一股。转让老股后,华艺占股比例为百分之四十七,港商占股比例为百分之三十,广艺占股比例为百分之二十。

港商首先反对这个方案。他们认为在项目达产前投入资金的投资者都应当享有原始股东的权利,同股同权。在谈判中,港商非常坚持他们的观点。

他们指出如果没有他们的资金投入,广西铅锌矿的完工风险会很高。前期的股东投入可能会血本无归。让他们溢价购入一个没有产能的矿山,这个方案无法接受。

港商认为他们的这项投资仍然是风险投资。他们对广西铅锌矿项目投资的上限就是这四千万元,多一分钱也不会投入。如果投资失败,他们接受的损失程度也就是这四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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