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我的规矩!(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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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镇北关治安条例第三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罚款五十两,拘役十五天。恶意损毁他人财物,照价赔偿,并处三倍罚金。”

    他算了一下,对那公子哥冷冷说道:“这位老丈的摊子,连汤带料,加起来算你十两银子。三倍罚金,三十两。”

    “加上寻衅滋滋的五十两。一共八十两。你是现在交,还是跟我们回去,在牢里待上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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